自備飲料杯享優惠半數違規

更新日期:2011/05/02 00:07
【記者毛麗貞/屏東報導】

飲料杯減量及環保享優惠的稽查工作昨日起開跑,屏縣環保局人員進行全縣稽查工作,首日稽查十家連鎖便利商店及飲料店,有五家符合規定,不符規定店家則開出勸導單,要求限期改善。稽查人員也巧遇自備飲料杯及塑膠袋的民眾張長友,稱許她是力行環保的最佳示範。

根據統計,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年使用高達十五億個,環保署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公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昨日實施首日,屏縣環保局稽查人員會同環保署廢管處洪明宏,執行稽查工作,全縣有近二百家連鎖飲料店提出減量計畫。

昨日共稽查十家,其中三家便利商店均符合所提之源頭減量計畫,給予民眾自備環保杯折扣優惠;一家連鎖飲料店營業場所標示「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字樣,每字邊長不足二公分需改善,另四家未提源頭減量計畫的連鎖飲料店,未依規定執行回收獎勵金方案,亦即飲料杯未標示資源回收標誌及回收獎勵金每二個一元,甚至有二家飲料杯上更無標示品牌名稱。

未符合規定者,開予違規勸導單,請業者三十日內完成改善,若複查時持續違規者,將依法令處以六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稽查符合規定的連鎖飲料店僅「鮮茶道勝利店」,也遇到該店消費者張長友自備三個飲料杯及塑膠袋購買飲料,張小姐說,她自備飲料杯的習慣已有半年,因為方便且杯子不容易破,能享優惠又能參與環保,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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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屋頂裝太陽能 可自用禁轉賣

更新日期:2011/05/02 02:44
鐘惠玲/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鐘惠玲/台北報導】

節能,民眾想在屋頂裝設太陽能,但若屋頂是加蓋的違建,如何「種電」再賣給台電?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說,「曾有人建議,為發展綠能,讓違建經一定程序轉為合法,但要地方政府配合。」

再生能源中,太陽能發電裝置主要分屋頂型與地面型,業者日前指出土地取得不易,及建築法規限制的發展障礙;屋頂若是違建,裝設屋頂型就無法售電;裝地面型,土地要先變更地目為太陽光電用地。

王運銘指出,「政府收購電力一定要在合法建築,以後就看地方政府是否為鼓勵綠能,對違建部分有配套措施。」有些農地沒變更地目就種電,「根本沒人敢收購」。地面型可能需大面積土地,但台灣土地很少,牽涉到國土利用規劃,「目前不鼓勵發展地面型」。

雖然發展再生能源有天然限制,能源局仍規劃提高再生能源占全台發電裝置量占比,二○二五年將達約一六%,裝置量為八百九十六萬瓩。核能替代議題發酵,王運銘說,目前正檢討「要時程提早或量更大」,若時程提早,要多付一些成本。

若民眾要裝設屋頂型太陽能太陽能電池廠旺能說,裝設地點旁最好不要有高樓,免得有遮蔭影響效果。一年四季太陽路徑都不同,台灣位於北緯,所以光電板多朝南,吸收效果最好,然後再計算較佳方向與仰角。若投入發展太陽光電,王運銘指出,「平均約需八到十年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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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減杯實施首日》120家不符規定 開單勸導

更新日期:2011/05/02 04:21

〔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配合全台同步推動環保減杯政策,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環保署技正邱濟民昨率隊稽查宣導,發現不符合規定有一百廿家,均開出勸導單,其中某家超商的思樂冰與咖啡,優惠標示字樣邊長不符至少二公分的規定,業者表示將會改善。

連鎖速食店、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飲料店,自五月一日起,對於自備飲料杯或環保杯的消費者,給予折扣或加量等優惠措施,未實施自備飲料杯優惠措施業者,應給消費者兌換飲料杯回收獎勵金每二個一元,並設置回收筒供民眾回收廢一次用飲料杯。

首日稽查四百廿二家,符合規定者二百九十三家,不符合規定者一百廿家,另九家為歇業、改裝或非稽查業者。

複查不合格重罰

環保局強調,不符規定業者,將於六月一日起複查,屆時仍違反規定,將依法罰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南市共約九十四個品牌、一千四百七十一家門市,已實施自備飲料杯優惠措施三十五個品牌、一千一百一十九家門市,尚未核可減量優惠者有五十九品牌、三百五十二家門市,預計五月五日前將轄內一千四百多家門市查核完畢。

店家表示,設置回收筒方便民眾回收飲料杯沒問題,但拜託民眾不要將檳榔汁、菸蒂等廢棄物丟入飲料杯內,造成回收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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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杯買飲品 無優惠罰30萬

更新日期:2011/05/01 21:21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日電)民眾購買連鎖店飲品,自備環保杯可享優惠方案,今天上路。環保署傍晚公布今天稽查全國1712家門市結果,有173間店不合格。若有業者2次違規,依法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

今天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實施「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首日,全國各縣市環保機關全面稽查各連鎖店實施狀況。環保署於傍晚公布今天稽查結果:全國稽查1712家業者,共有173家不符規定,違規者都被開勸導單要求改善。

環保署表示,這些店家不合格的原因是:店內未標示「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字樣,如85度C、摩斯漢堡、紅太陽等部分門市;標示優惠字體大小未達2公分,如7-ELEVEn、怡客等部分門市。

環保署推動的「一次用飲料杯源頭減量」計畫內容主要強制要求業者,當民眾購買連鎖店飲品時自備環保杯,可享有降價、回收獎勵金或集點換飲品的優惠。

今天稽查結果,仍有業者沒有實施自備飲料杯優惠計畫或實施回收獎勵金,包括:歇腳亭、傑克小子等部分門市。

環保署表示,針對第1次不符規定的門市,會以開勸導單要求改善,違反情況輕微的門市應立即改善1週內會再複查。其他仍未提報自備飲料杯優惠計畫的業者,須在30天內提送環保署核可。第2次違反公告規定的門市,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呼籲相關業者,應遵守公告規定以免受罰,各地環保機關仍會持續稽查;也請民眾養成出門隨身自備飲料杯的環保生活習慣,配合業者提出自備杯子享折扣的優惠方案,一起做環保。10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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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杯優惠上路 桃縣稽查勸導

更新日期:2011/05/01 19:18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1日電)環保署公告的「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今天起實施,桃園縣環保局人員也展開稽查,稽查12家,有3家因優惠標示不明顯,不符規定,被開勸導單。

桃園縣內需配合這項新政策的店家共有1269家,桃園縣環保局長陳世偉與環保署技正,今天率環保局人員展開稽查,稽查12家,有3家店家因優惠標示不明顯,不符規定,被環保局開勸導單;稽查的12家中,包括5家連鎖飲料店,5家連鎖便利商店,2家連鎖速食店。

環保局稽查人員對於第1次違反公告的業者,先開立勸導單,若第2次稽查仍違反規定,則依規定告發,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10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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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杯優惠 5/1新制上路

民視
更新日期:2011/05/01 20:01

從今天開始,速食餐廳和飲料店必須提供帶環保杯裝飲料的消費者一個折扣或其他優惠,一早環保署長沈世宏大動作帶人稽查,也找到違規業者,而今天在鬧區買飲料的民眾幾乎都沒帶環保杯,他們認為逛街時還要帶著杯子走來走去,太麻煩了。

拿尺出來量一量,稽查人員發現環保杯優惠的告示文宣字太小,不服規定,開出勸導單,速食、飲料店環保杯新法規禮拜天上路,環保署長沈世宏大動作帶領稽查人員直闖飲料店、咖啡廳、便利商店,帶著自己的杯子買茶,買咖啡。

依照新規定,速食店、連所飲料業者必須提供自備環保杯的民眾優惠,或提供回收換錢的服務,但折扣佔最多數,像是星巴克和Coldstone就折價10元,金礦、伯朗、怡客、西雅圖咖啡便宜5塊,85度C、50嵐、7-11則1到3元,而漢堡王、摩斯漢堡,和肯德基選擇提供集點換飲料的措施。

但在上路的第一天,鬧區裡幾乎沒人用環保杯,環保也得看時候,看方便,但環保杯優惠規定上路,將提升民眾環保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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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杯優惠上路 官員大動作稽查

更新日期:2011/05/01 12:43

環保署從5月1號開始,規定民眾只要攜帶環保杯上門買飲料,不論連鎖飲料、速食或便利商店,店家都必須要提供客人在飲料價格或容量上的優惠!若是沒有按照規定,店家可是會吃上罰單,最高可罰30萬元!

拎著環保杯,署長沈世宏喬裝成客人上門買飲料,環保杯優惠上路第一天,環保署大動作稽查,但業者官員卻像說好的,一早店門口大集合。

環保署長 沈世宏:「還有1528家目前沒有提供這樣獎勵回收的自備優惠,我們在稽查的過程,第一次是勸導,第二次開始,如果再發現的話,就至少罰6萬,最高可以罰到30萬。」

環保署祭環保飲料杯政策,規定5月1號起,全省包含連鎖飲料店、連鎖速食店與便利商店,民眾只要攜帶環保杯上門裝飲料,店家必須提供價錢折扣或加量優惠,否則則需付給客人,2個回收杯一塊錢。

兩種方案二擇一,突如其來的政策,大型連鎖店沒在怕,卻讓小型連鎖店大喊吃不消。記者:「這樣子來講,可能還是吃虧嗎?」小型連鎖店店家:「對,會增加我們成本的負擔,不過我們還是會配合啦。」

沿著吉林路,環保署一共稽查了三間飲料店,只是來到這一家,環保署長 沈世宏:「你們這有熱的是吧?」飲料店店家:「這個不能裝熱的喔。」

唉呀,糗了,署長這環保杯不能裝熱飲啊,看來民眾要帶環保杯,上門撿便宜,哪種杯子可以,哪種杯子不行,環保署說,還要再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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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環保杯 即日起享優惠

更新日期:2011/05/0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曾德峰/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昨天提醒,即日起,民眾自備環保杯到連鎖便利商店及速食店購買飲料,享有現鈔或集點等優惠。

環保局說,新北市境內響應提供優惠,共有四十五家業者,總門市量共有二千多家,只要自備環保杯的民眾到門市購買飲料,每杯可享有一到十元不等回饋金、集點免費換一杯或飲料加量等優惠。

環保局估計,全市每天產生六十九萬五千個一次用外帶飲料杯,相當於每天四.七公噸的垃圾量(每個杯子平均六.八克),以及九.七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環保局強調,即日起配合這項措施,施行「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稽查,發現業者沒有確實提供優惠或回收獎勵金制度,第一次將開立勸導單要求改善,第二次再違規者,會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六萬元到三十萬元不等罰款,另外,也歡迎民眾檢舉,專線:08000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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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起自備環保杯 可折2~10元

民視
更新日期:2011/04/30 20:01

明天 5/1起,民眾自備杯子買飲料,不僅環保,還可省錢喔!環保署規定,連鎖業者,像是速食店、超商、飲料店,對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必須提供至少2塊錢的優惠,沒有優惠的店家,也得提供獎勵金,回收2個飲料杯給1元。

不嫌麻煩就可省錢,這家連鎖咖啡店10年前就推出自備環保杯折價10塊錢,超商在2010年跟進折價行列,有些飲料店家,也在門口貼上折價公告,提醒消費者。

光是少個塑膠杯,店家就可省下不少成本,不僅省開銷,還可以做環保,因此環保署規定 ,5月1號起,全台灣有1萬6000 家連鎖業者,包括4大超商以及連鎖速食店,連鎖外帶搖搖杯飲料業者,通通加入優惠行列。

消費者只要自己帶杯子,買1杯飲料,至少可以省下2~10塊不等優惠,沒有提供優惠的店家呢,只要拿著2個飲料杯,也可以換到1塊錢。雖然省的是小錢,但也得要消費者不怕重,隨身攜帶杯子,才能喝飲料喝的很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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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環保杯至少省2元」 五一新制多!

更新日期:2011/04/30 12:22
宋襄儀

明天5月1日有多項新制上路,包括到中醫診療推拿沒健保,民眾要自費,另外部分百貨公司、量販店冷氣不能超過26度;和民眾荷包最有關係的,就是環保署規定,全台1萬5千多家超商、連鎖速食店、咖啡店,必須貼出「自備環保杯享優惠」的公告,只要民眾自己拿杯子買飲料,店家平均可以折扣2-3元,最多可以省到10元。

記者:「我要一杯熱拿鐵。」店員:「現在帶杯子的話,都有折10元喔。」

哇,這麼好康,拿杯子買咖啡,店家少收10元,連鎖咖啡店自發性響應環保,行之有年,這位先生也是老早就跟進。民眾:「我跟我太太都這樣子(自備杯子),鼓勵環保。」

「自備環保杯享優惠」,隨著五一新制上路,全台1.5萬家超商、連鎖速食和咖啡店,得跟著環保署規定走,只要消費者自己帶杯子買飲料,店家平均得折扣2-3元,或是回收2個空杯,付獎勵金1元,沒按規定執行,第二次履勸不聽,直接開罰業者6-30萬。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科長許智倫:「飲料店平均一年大概使用了15億個飲料杯,(五一新制)如果減少3成,一年是可以減少4億5千萬個杯子。」

台北百貨公司、量販還有旅館,也得節能減碳環保,只要每月電費超過30萬的大戶,室內冷氣規定維持在26度,最多正負0.5度誤差,屢犯不改善罰1-3萬元;另外設有民俗調理的中醫院所,未來不能申請健保給付,民眾推拿得自掏腰包,五一新制規定多,不想被罰,詳細規範還是趁早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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