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或核不能 成大邀學者探討

中華日報 – 2014年1月14日 下午11:00

 記者黃微芬/台南報導 台灣電力公司、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主辦「核能或核不能─廿一世紀的巨大挑戰研討會」十四日登場,有別以往能源研究的探討角度,此次邀國內外學者專家從溝通的角度看核能問題,提供大家省思擁核或反核的不同視野;成大經濟所教授楊永年強調,核能或核不能已成全球議題,需要以更宏觀、理性的態度面對。 研討會昨天在成大光復校區國際會議室舉行,分別由清華大學副校長馮達旋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蔡春源主持,邀楊永年就「核能公共溝通策略」、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核能工程學系教授  Joon-Hong  Ahn就「核廢料溝通策略」發表專題演講,此外還邀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核能研究中心主任  Jasmina  Vujic以視訊方式,分享其不同能源對環境及健康影響的研究。 楊永年表示,日本福島核災發生後,核能發電議題備受各國關注,有的國家仍持續發展核電,如美、韓及大陸,但也有國家決定不發展,如德國已決定將關閉核電廠;在目前替代能源仍難以取代核能發電的前提下,台灣還是需要核能發電,他相信如果孫運璿還在世,也會支持核四。 他說,核能問題在台灣已演變成政治議題,特別是透過媒體的片面放送,更容易形成負面與正面資訊的不對等,對民眾造成誤導,亟需對核能的有效公共溝通,這方面除了政府及台灣有責任讓核能資訊透明化之外,學者及每個人也都有責任去正確解讀、理性思考,不是一味地談核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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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核能協議將生效 本月20號開始凍核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月13日 上午7:13

伊朗去年與國際強權達成的凍結核能發展計畫臨時協議,將在這個月20號開始生效,它可望讓伊朗進一步擺脫國際制裁,美國對伊朗的行動表示欣慰,不過歐巴馬說,謀求長治久安之計, 是接下來必須做的,它需要更多努力,歐巴馬警告,假使伊朗違反協議,美國隨時會祭出新的制裁。(夏明珠報導)

伊朗被懷疑是假核能之名,行追求核武之實,雖然它始終否認,但是礙於國際壓力,也不得不凍結它宣稱的和平用途核能發展計畫。

歐洲外交政策主管艾希頓說,在伊朗凍結核能計畫之後,聯合國原能總署將派員監督,確定伊朗有遵照協議行事。

按照協議,伊朗承諾不再提煉濃度在百分之五以上的濃縮鈾,並且把目前庫存的純度接近百分之二十、也就是武器級的濃縮鈾,全部中和,以交換美歐國家停止對伊朗的貿易制裁,包括黃金與貴金屬交易、伊朗石化產品出口,都將解禁。

美國官員透露,過去幾個禮拜,伊朗核能協議談判,突破了一些雙方都相當堅持的關鍵點,包括國際原能總署,應該多久去伊朗檢查一次。最後伊朗同意,位在聖城庫姆的濃縮鈾工廠,每天都可以接受查核,另一個地點的重水式核設施,每個月受檢一次。高純度濃縮鈾中和作業,將從這個月20號展開,預計在六個月內完成。(圖片取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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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核擴散 台灣連 7年受肯定

中央社 – 2014年1月9日 上午8:19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 9日電)「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即將在雙方國會審議,原能會表示,台灣已連續 7年證明進口的核能物質均用於和平用途,防核擴散紀錄值得信賴。

歐巴馬向國會提交「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並在 7日(當地時間)以公開信向國會表示,與台灣簽署協定符合所有法規要求,可進一步推動防止核子擴散,也符合美國外交政策利益,籲請國會同意。

「台美民用原子能協定」在1972年簽署、1974年修訂,台灣可依這項協定向美國進口核燃料與重要核能設備,今年6月22日屆滿40年到期。

去年底台美雙方完成「民用原子能協定」簽署,並且預留半年時間完成內部程序,與原協定不同,新協定無40年限期。

依聯合國防止核武器蕃衍條約(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NPT)規定,非核子武器國家須按照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憲章及其保防制度與IAEA協商締結「全面核子保防協定」,並接受核子保防方案。

原則上,NPT簽署國不得對未按全面核子保防辦法實施核子保防制度的國家,供應核子物料及設備。

原子能委員會發言人周源卿指出,我國在1971年退出聯合國及IAEA,沒能簽署NPT,因此NPT簽署國原則上不得對我國供應核子物料及設備,其中除核燃料外,也包含工業、醫學等放射領域設備、器具及物料。

他說,「台美民用原子能協定」等於是NPT簽署國委託美國監管台灣有無將核物料及核技術作非和平的用途,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每 3個月都會來台實地查核核電廠、核研所及清大等大宗使用者,對醫院等小宗使用者則採抽查方式查核。

周源卿表示,被宣告成為「所有核物料均用於核能和平用途」的國家,必須經過IAEA一套完整而嚴謹的調查與評估作業,包括相關資料提報、定期視察、無預警視察、補足性進入、透明度訪查、現場訪談、環境擦拭取樣等,每年審查都須一再確認。

台灣自2007年起首度被總署宣告為所有核物料均用於核能和平用途的國家,2013年已連續第 7年通過審查確認我國「所有核物料均用於核能和平用途」。10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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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核能協定 送美國會審議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9日 上午6:10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七日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今天將「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送交國會,如果國會議員於審查期未表示異議,這項協定將在九十天後自動生效。未來除非美台任何一方在一年之前以書面解約,這項協定的效期沒有期限。

美國在台協會與台北駐美代表處在去年底簽署了「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由於美國國會對於核子擴散問題十分重視,歐巴馬在送交法案時特別致函國會,表示他相信台灣當局會遵守核能和平用途的承諾,沒有擴散之虞。

歐巴馬說,台灣當局雖因政治地位無法加入多邊組織簽署條約,但台灣當局自願遵守防止核子擴散的協定和倡議,中華民國在一九七○年批准防止核子武器擴散條約(NPT),一九七二年批准生化武器公約(BWC),台灣當局聲明會繼續遵守這兩項條約,美國也視同台灣受這些條約的法律約束。歐巴馬信中還指出,台灣遵守國際原子能總署的規定,與美國民間核能單位有良好合作,還在核能安全方面與中國的民間單位有合作關係,美國國會情報總監還會單獨將台灣內部的核能使用細節以機密版本送交國會。

目前台灣是依據與美國於一九七二年簽署、一九七四年修訂的「台美民用原子能協定」,向美國進口核燃料與重要核能設備。該協定將於六月廿二日屆滿四十年到期,新約也將送台灣立法院備查。

原本的「台美民用原子能協定」效期為四十年,這次新約則無限期,一度引發國會反核團體質疑是為核四鋪路,但外交官員表示,簽約是讓美方有法源依據可以出售核燃料給台灣,是否購買由台決定,與核四是否續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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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電廠情慾真相 《愛慾來襲時》1/17上映

作者: 前景娛樂 | Yahoo奇摩娛樂訊息 – 10小時前

核能電廠情慾真相 《愛慾來襲時》1/17上映在去年金馬影展播映時頗受好評的法國電影《愛慾來襲時》(Grand Central),將於1月17日在台灣正式上映。這部片由法國美女導演蕾貝卡斯洛托維斯基 (Rebecca Zlotowski) 執導,以《 藍色是最溫暖的顏色》榮獲去年坎城影展金棕櫚獎的法國女星蕾雅瑟杜 (Lea Seydoux)、與09年以電影《大獄言家》走紅全球的俊帥男星塔哈拉希姆 (Tahar Rahim ) 演出。

核能電廠情慾真相 《愛慾來襲時》1/17上映《愛慾來襲時》以核電廠內的低階勞工為主題,這群長期曝露在全世界最危險工作環境中的人,因高壓工作環境而與身邊的男男女女噴擠出激烈的情與慾。蕾雅瑟杜更在片中演繹出多場因情慾難耐,而與男主角隨地在野外交合的激烈露點床戲,她的美好身形在同是美女的導演鏡頭裡,更顯愛情的誘人與危險性。核能電廠情慾真相 《愛慾來襲時》1/17上映該片講述核電廠內的工人都是大老粗,個性靦腆、俊俏的蓋瑞與他們不同,初來乍到就煞到同事的未婚妻卡蘿,與她藉著性愛的歡愉一起逃避必須面對的現實人生;電廠外的湖畔野地是兩人愛情滋長的溫床。然而,長期處在這個危險的地方,蓋瑞驚覺自己的身體超出了輻射標準,同時他與卡蘿的情事也被揭露,引起軒然大波。生命與愛情的警報聲同時響起,蓋瑞漸漸感到暈眩、雙腿發抖、視線迷濛……核能電廠情慾真相 《愛慾來襲時》1/17上映1980年在巴黎出生的法國美女導演蕾貝卡斯洛托維斯基,是備受矚目的新生代導演,受過電影學院專業紮實訓練的她,2011年便和蕾雅瑟杜在《美麗的刺》(Belle Épine) 裡合作愉快,同為女性電影人的細膩感受,一舉讓女主角蕾雅瑟杜獲得凱撒影展最具潛力女演員獎的提名肯定。《愛慾來襲時》是她倆再度合作的最新作品,默契十足的兩人讓蕾雅瑟杜在鏡頭前完全放鬆,無論是白天在戶外展露雙峰或黑夜裡全身胴體盡露,完全沒有一絲淫褻感。核能電廠情慾真相 《愛慾來襲時》1/17上映去年受金馬影展邀約來到台灣的蕾貝卡斯洛托維斯基,找到在奧地利因人民通過公投反對而從未運作過的廢棄核電廠作為本片實景;且為了強化故事的真實性,需要真的曾在核電廠工作過的人擔任電影前製、正式拍攝及後期宣傳時的技術顧問,導演的堅持讓《愛慾來襲時》充滿了真實核電廠裡的不安與恐懼;而她也大膽地把受到核能輻射後的無色無味無預警的感染反應,與陷入愛裡的感覺做譬喻與呼應,此片一出在去年的坎城影展上一鳴驚人,在「一種注目」單元驚豔全場;台灣的金馬影展亦大力邀約,本片放映後口碑絕佳。核能電廠情慾真相 《愛慾來襲時》1/17上映《愛慾來襲時》激情套票組,兩張420元,憑套票可換法國茶館茶包組、法式香膏;憑票根還可抽獎。購票請上博客來售票網、ibon售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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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巴馬讚台核能可靠? 中央社誤導原文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4年1月8日 下午5:06

新頭殼newtalk2014.01.08 周盈成/台北報導

為繼續向台灣出售核電設施與燃料,美國白宮7日向國會提出台美核能協定案,肯定台灣在防止核擴散上的表現。但中央通訊社今(8)天報導時,卻出現「台核能紀錄佳 歐巴馬讚可信賴」的誤導標題及內容。

中央社8日上午發自華盛頓的這則報導,導言寫道:「美國總統歐巴馬今天正式向國會發出信函,稱讚台灣處理核能有可信賴紀錄,籲請聯邦參眾兩院展開90天的諮商,並同意美國對台輸出核燃料相關協定。」

實際上,在白宮的這份致國會文書中,相關說法是:「過去20年來,台灣當局在核不擴散(nonproliferation)及致力核不擴散方面,建立了可信賴的紀綠」。

換句話說,台灣的「可信賴」是關於防止核武器擴散,而不是核能發電。美國政府認為,台灣對核設施跟核原料的管制,符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等國際條約和美國相關法律,這些敏感性物料不會用來做核武,也不會流向其他可能構成核武威脅的國家或組織,所以美國繼續可以對台出售這些物料供核能發電用,「符合美國外交政策利益」。

從白宮文件中可以發現,並沒有評價台灣對「核能(nuclear energy)」的處理。

據新頭殼記者在社群網站上的觀察,中央社這篇報導被轉貼處,留言的網友大部分都誤以為歐巴馬是讚揚台灣的核能發電安全可信賴。誤導的客觀效果明顯。

這份文件說,雖然台灣當局由於其政治地位,無法正式加入多邊的不擴散條約或協定,但仍志願遵守這些條約。它舉出,中華民國分別在1970年跟1972年批准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跟「禁止生物武器公約」。

「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是雙方去年12月簽署,需獲兩國國會通過才生效,以取代即將屆滿40年終止的舊協定。國內環保團體反對此一協定,指其違背反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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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協定 台灣信譽佳贏得美信任

自立晚報 – 2014年1月8日 下午8:02

【本報綜合報導】歐巴馬政府7日敦促國會同意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由於核電與核武議題高度敏感,且可能牽涉美方未來與他國的核能輸出協商,美方評估台灣風險極低,顯示高度信任。

去年12月20日簽署的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須經過美國國會審閱程序,才會正式生效。

歐巴馬政府7日正式要求國會就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展開為期90天審閱,並準備與聯邦參眾兩院外交委員會展開協商。

美方的原子能法嚴格規範對外國輸出核能原料與技術,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規範,可能牽動美國對南韓與印度等國的協定。

美國是全球最重要的核原料輸出國,對進口國如何使用原料與技術高度重視,設定多重審議關卡防範區域軍備競賽,以避免核能技術轉運用於非發電用途,造成另一個伊朗。尋求爭取核電自主權的南韓遲遲無法與華府談攏,即為例證。

根據1954年美國原子能法123節規定,歐巴馬政府須同時向國會提交,針對台灣的「核子擴散評估聲明」(NPAS),並分呈國務卿與國家情報總監,並附註協定諮商的不公開內容。

另外,國務卿與能源部長須向總統提交共同備忘錄,核子管理委員會(NRC)主席也得就這項與台灣的協定向歐巴馬提交意見書,且全案須符合「國家安全法」,有關國家情報總監須向國會另行報告的規定。

美國情報與安全機構對台灣核原料與技術出口管制、與他國在武器擴散議題的互動、核燃料使用與再利用,以及飛彈相關技術對他國移轉等情況,做全面性分析後,歐巴馬政府才正式籲請國會審閱並同意協定,過程涉及多個部門,十分繁瑣且審慎。2014/1/8

台核能紀錄佳 歐巴馬讚可信賴

【本報綜合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7日正式向國會發出信函,稱讚台灣處理核能有可信賴紀錄,籲請聯邦參眾兩院展開90天的諮商,並同意美國對台輸出核燃料相關協定。

這封給國會的公開信提及「中華民國」國號,其中指出,中華民國已於1970年與1972年認可,「禁止核子擴散條約」(NPT)及「禁止生物武器公約」(BWC),並承諾依約行事,美方認同台灣的作法。

歐巴馬7日(當地時間)向國會發出公開信函指出,依據1954年美國原子能法123節有關對他國輸出核能物質的規定,正式向國會提交總統批准的「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及123節中規定必須連同送交,針對台灣的「核子擴散評估聲明」(NPAS)。

他稱許過去20年,台灣當局在防核擴散的紀錄值得信賴,台灣特殊的政治地位雖無法正式簽署相關國際公約,但台灣自行遵守多項規定。

歐巴馬在信函中說,台美民間核能部門也遵照「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的標準密切合作,並與中國大陸就核能安全議題建立良好關係。

他在信中表示,協定依照相關法律進行,他研判,與台灣簽署協定符合所有法規要求,可進一步推動防止核子擴散,也符合美國外交政策利益。

他在信中指出,已充分瞭解相關部會對協定的建議,簽署協定不會對美國國防與國家安全帶來風險,他已核准並授權執行,籲請國會也能同意。

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規範,美台基於防止核子擴散的共同承諾,建構雙方進行和平原能合作的全面性架構,協定生效後將無終止期限,任何1方若有意叫停,必須於1年前提出書面通知。

協定規範的項目包括美國對台移轉核能資訊、原料、設備(含核子反應器),以及核子研究與核能發電的相關零組件。

協定另規範,雙方必須符合國際公約、國內法規與核發執照的相關規定,但限制性資訊、敏感核子技術設施及關鍵性零組件,不包括在移轉項目內。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金溥聰去年12月20日,與美國簽署「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台美雙方完成國會程序後,將正式生效。2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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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核能紀錄佳 歐巴馬讚可信賴

中央社 – 2014年1月8日 上午8:35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7日專電)美國總統歐巴馬今天正式向國會發出信函,稱讚台灣處理核能有可信賴紀錄,籲請聯邦參眾兩院展開90天的諮商,並同意美國對台輸出核燃料相關協定。

這封給國會的公開信提及「中華民國」國號,其中指出,中華民國已於1970年與1972年認可,「禁止核子擴散條約」(NPT)及「禁止生物武器公約」(BWC),並承諾依約行事,美方認同台灣的作法。

歐巴馬7日(當地時間)向國會發出公開信函指出,依據1954年美國原子能法123節有關對他國輸出核能物質的規定,正式向國會提交總統批准的「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及123節中規定必須連同送交,針對台灣的「核子擴散評估聲明」(NPAS)。

他稱許過去20年,台灣當局在防核擴散的紀錄值得信賴,台灣特殊的政治地位雖無法正式簽署相關國際公約,但台灣自行遵守多項規定。

歐巴馬在信函中說,台美民間核能部門也遵照「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的標準密切合作,並與中國大陸就核能安全議題建立良好關係。

他在信中表示,協定依照相關法律進行,他研判,與台灣簽署協定符合所有法規要求,可進一步推動防止核子擴散,也符合美國外交政策利益。

他在信中指出,已充分瞭解相關部會對協定的建議,簽署協定不會對美國國防與國家安全帶來風險,他已核准並授權執行,籲請國會也能同意。

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規範,美台基於防止核子擴散的共同承諾,建構雙方進行和平原能合作的全面性架構,協定生效後將無終止期限,任何1方若有意叫停,必須於1年前提出書面通知。

協定規範的項目包括美國對台移轉核能資訊、原料、設備(含核子反應器),以及核子研究與核能發電的相關零組件。

協定另規範,雙方必須符合國際公約、國內法規與核發執照的相關規定,但限制性資訊、敏感核子技術設施及關鍵性零組件,不包括在移轉項目內。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金溥聰去年12月20日,與美國簽署「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台美雙方完成國會程序後,將正式生效。10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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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土高峰會 談核能及安保

中央社 – 2014年1月7日 下午7:21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7日專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今天在東京元赤(土反)的迎賓館與來訪的土耳其總理艾爾段舉行會談。兩人談及核能合作及加強安全保障對話的問題。

日本媒體報導,安倍今天下午與艾爾段(RecepTayyip Erdogan)舉行高峰會,這是安倍前年12月底就任後,繼去年5月、10月之後,兩人第3度舉行高峰會。

今天的會談,兩人確認了去年5月雙方所簽署的核能協定目前在辦理國會批准的手續。

有關日本出口核電廠事業,由日本三菱重工業等所組成的企業聯合體已與土耳其政府達成協議將在土耳其興建核電廠。

安倍與艾爾段今天在會談時也同意日土兩國將開始展開有關簽署經濟夥伴協定(EPA)的磋商,共同研究簽署EPA能帶來什麼好處。

針對安全保障的問題,兩人都同意為了促進安保對話,將創設外交部長之間的定期協商。

艾爾段今天與安倍舉行高峰會之前在東京的日經大廳以「土耳其與日本,從友人變成戰略夥伴」為題進行演講。

他表示,希望與日本企業在世界規模的大計畫上進行合作,期待日本企業參與土耳其的基礎建設。

他期待日本與土耳其的貿易額能早日由目前的40億美元擴大為100億美元。

他說,設定目標希望土耳其2023年迎接建國100年時,經濟規模增為目前的2.4倍,達到約2兆美元,成為世界前10大。10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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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三位成大生對於苑裡風力發電廠的擔憂

自由時報 – 2013年12月30日 上午6:16

高梅婷、周均珈、陳威宇/成大生命科學所碩士生

相較於火力和核能發電,風力發電不需使用燃料、和排放較少的溫室氣體,是對環境較友善的一項永續能源。在國際間,風力發電也已被許多國家視為發電的主要產能之一。基於上述的優點,我們支持風力發電廠的建造。

然而,我們擔心未經全面評估就建立的風力發電廠,會破壞當地的環境地貌與許多生物的棲地、擾亂生物的正常行為,造成陸域與水域生態系的破壞,甚至影響當地居民的身心健康。而這也是造成許多居民與環保團體備感憂心,甚至大力反彈的主因。

支持風力發電

台灣因為特殊的地貌與地理位置,提供許多生物及候鳥定居以及度冬,也因此讓我們有許多機會欣賞各式各樣的生物。台灣不僅僅是台灣人的家,也是許多同樣生長在這塊土地上的生物賴以生存的家。既然使用風力發電廠的目標就是「保護環境」,那就應該貫徹這項理念,做好完善的評估,避免破壞環境與生物棲所的問題。

我們基於「保護環境」的這項理念與擔憂的危害,經過蒐集國際間許多案例及研究,提出以下建議事項及設置要點,慎重呼籲決策方能考量這些建議,再次檢視所有待建造(苑裡風力發電廠) 與使用中風力發電廠的合適性,給予必須的修正。

建設前的評估:

一、風機的設置地點與設計應優先考量減少碰撞風險。

二、設置風機時,風機的葉片長度、高度、排列方式(線性或是塊狀分佈)、與棲地間的距離,必須配合當地候鳥遷徙路徑及留鳥活動範圍和習慣。

三、預留或設立動物飛行廊道,引導飛行動物在風機周圍移動,而非在風機間穿梭。

四、適當地加強風機外觀與環境間的對比性,幫助動物提早發現風機的存在。

五、減少飛行動物受昆蟲吸引前來覓食的機會。

六、風機架設位置應與居民保持適當距離,以減低對居民的身心影響。

建設後的監控與管理:

一、開發相關的監測系統,持續監控該地區出現的動物,記錄飛行方向及活動路徑,並在風力發電廠運作期間,提供日後進行修正或模擬預測所需資訊。

二、當風力發電廠的運作可能嚴重影響動物活動時(如鳥類遷徙季節),應暫時停止運轉遷徙路徑上的風機,減少誤擊的可能。

三、當風力發電廠的運作將嚴重危害當地動物生存(具有造成物種族群低於有效族群量的風險),應立即停止風力發電廠的運轉。

我們希望以環境保護的角度,提供一個新的思維,並企圖達成維護當地居民健康、維持當地生態環境,與發展綠色能源,三者兼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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