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洪欣慈╱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洪欣慈╱台北報導】
環保署昨召開環評會議初審「新竹縣新豐鄉設置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有2座風機位於國家及新豐溼地保育範圍內,審查小組認為需進一步評估,最後環評委員建議將此案送入二階環評。
開發廠商永威風力發電公司原規畫在新豐沿海設置7座風機,昨主動提出撤銷有生態及噪音疑慮的4座,剩下3座。
但有環評委員質疑,剩下的3座編號15A、18及19風機也面臨影響生態、生活居住品質等疑慮,且有部分機組設於堤外,恐引發突堤效應,應審慎評估。與會內政部營建署人員也指出,15A、18位於新豐溼地範圍,若因風力發電設置消波塊等防潮措施,恐影響潮間帶生態。
在疑慮未完全解決情況下,環評初審小組決議,對於後續生態補償計畫及相關溼地管理,尚需進一步研議和釐清;已規畫取消的16號機組及先期規畫許可還未確定的15A機組,也需補充資料,了解相關配套,建議將此案排入審查更嚴格的第二階段環評。
另外,投資數10億的竹科宜蘭園區城南基地,2008年環評決議該園區不能從事產品量產行為,昨環評初審會議審查其「第二次審查結論變更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討論後決議變更原先審查結論,將原先「除通訊知識服務及數位創意產業外,不得從事產品量產行為」規定,放寬為「本園區引進之研發產業,除所必要之組裝測試外,不得從事產品量產之行為」。
竹科管理局副局長杜啟祥會後說,有廠商表達進駐意願,但受限此規,無法在園區內組裝測試,造成招商落差,現條件放寬,會再重新詢問原先有顧忌的廠商,看是否可吸引更多廠商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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