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擬修法重懲 禁混合包裝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9月24日 下午1:09

知名廠商以進口米混充台灣米販售事件層出不窮,農委會農糧署已研議修正糧食管理法加重裁罰,違規情節重大,最重可處三百萬元罰鍰,甚至可逕行撤照,未來也將禁止國產米與進口米混裝出售。盼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儘速通過修法。

農委會擴大抽檢市售小包裝米,以劣等米混充台灣米情況嚴重,國內市占前三大米商億東三好米、聯米中興米和泉順山水米也榜上有名,但依據現行糧食管理法,最重只能處罰二十萬元,違規三次才能吊銷糧商執照,遭外界批評毫無嚇阻作用。

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表示,農委會農糧署已加速研擬修正糧食管理法,未來對於廠商標示廣告不實,將予重懲最高三百萬元,情節嚴重者,更可逕行撤照。『這個部份比照食衛法對廣告標示不實最高罰三百萬元,情節嚴重者,現在都要限期改善,未來對於嚴重不實部份,可以勒令歇業,或逕為撤照處份。』

官員補充,除了加重罰則外,未來修法也將禁止國產米與進口米混合包裝銷售,目前農糧署已研擬糧食管理法修法草案,待與業者及法制單位會商完成後,預定十月送行政院會過後送立法院審議,希望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儘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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