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標章認證 省能新主張

工商時報【黃台中】

激勵廠商生產高能源效率產品,並鼓勵消費者選購節能產品,喚醒國人重視耗能產品能源效率的提昇,經濟部能源局自民國90年起,啟動「節能標章」認證機制,建立國內節能產品驗證標示,能源局表示,「節能標章」認證機制已在「政府」、「產業界」及「消費者」間形成良性互動,創造「三贏」局面,達到節約能源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效益。「節能標章」認證機制推動至今共開放34項產品供廠商申請認證,有效認證總數達5,062款,節能標章產品使用的枚數累計達1億枚,顯示節能標章已廣獲業者及民眾的認同與支持。能源局強調,產品取得節能標章對業者或消費者來說代表的意義就是「省能」和「省錢」,產品貼上這個圖樣,代表能源效率比國家認證標準高10-50%,不但品質有保障,更省能省錢。從93年至99年,透過節能標章所累計的節能量高達69.5公秉油當量,抑低二氧化碳177公噸,約等於996座大安森林公園一年二氧化碳吸附量。

擴大對節能產品的推廣,目前節能標章開放認證之產品類別已由耗能量大、普及率高之民生家電產品,逐步擴展至交通運輸工具、燃氣器具。宣導節能標章對省能帶來的經濟效益,刺激消費者購買意願,能源局也建置節能標章網站,目前平均每月瀏覽人次超過45萬人次,民眾經由這網站提供的資訊,不僅大幅提高節能減碳意識,也帶動節能標章產品更受到消費者的青睞,增加產品的銷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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