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電價上漲誰之過(下)智庫論壇/永續發展組助理研究員 唐慧琳

中央日報 – 2013年7月10日 上午9:32

反核人士指責台電低估核能成本,認為台電未加計核電的核廢處理及核事故處理等外部成本。唯反核大將劉黎兒女士等人聲稱核電廠除役需要十幾兆甚至幾十兆台幣,卻完全未交代是怎麼估算出來的,質疑別人時非常高調,動輒指責別人說謊,可是對於自己所提的那些驚聳的數據卻提不出任何估算方式與根據。

 回過頭來談核廢料,核廢料有分低階與高階2種,低放射性廢棄物內所含放射性核種以鈷-60為大宗及少量的銫-137,以鈷-60核種為例,經過50年後約已衰減至原來之千分之一,若再經50年,則其放射性活度將降為原來的百萬分之一,300年後,絕大部份的放射性將自然消失。目前部分低階核廢料是放在各核能電廠,部分暫存於蘭嶼,原能會在各電廠附近及蘭嶼持續針對環境進行幅射監測,大部分都低於每小時0.2微西弗的一般背景幅射範圍(我國民眾一年平均受到的天然輻射劑量為2毫西弗(2000微西弗)左右,稍低於世界的平均值2.4毫西弗)。藝人蔡康永指稱幅射劑量只要超過0.04微西弗就是危險的,那是遠低於天然幅射值的數值,恐怕不只台北是危險的,他還需搬離地球才行,因為全地球恐怕都高過此數值。

 根據原能會核研所的資料指出:以1995而言,我國國民所接受的幅射中,天然幅射佔66.4%,人造幅射佔33.6%,人造幅射中又以醫用幅射為主要來源,佔比高達99%,核能發電每年所造成的幅射劑量比例則不到人造幅射的0.1%。在醫用幅射中,一次胸部x光所造成的幅射值為20微西弗,乳房x光是700微西弗,胸部電腦斷層則是7000微西弗。

 而根據國際輻射防護協會(ICRP)、美國游離輻射生物效應委員會(BEIR)的報告指出,以急性全身曝露的確定效應而言,一次劑量在250毫西弗以下,人體本身不會發生任何可察覺的症狀;達輻射低限劑量值100毫西弗的一次性急性曝露可能會造成胚胎與胎兒的畸形,但國際上目前並未有任何流行病學證據足以證明人體曝露在100毫西弗以下會增加致癌的機率。當然,人體所接觸的幅射值仍是以愈低愈好,可以避免機率效應,但也不需過於小題大作而因小失大。

 再談到高階核廢料(已用過核燃料)中,其中真正廢料只佔約3%,其餘的97%是可經過再處理予以回收的鈾與鈽,唯台電考量目前用過核燃料再處理費用仍太高,因此策略性地先放在核能電廠內中期貯存以保留將來再處理之彈性,同時爭取進行最終處置場的調查評估的時間與尋求境外處置的可能性。

 許多人誤以為高階核廢料需儲存上萬年,因此我國所提撥的核後端基金不足,事實上世界各國目前所採取地質深層處置方式,其費用主要用於建設,在埋入核廢料後該設施將永久封存,無須後人照顧與再行處置。除非第一時間有作業疏失或選址有誤,否則沒有債留子孫的問題;反而是若現在我們替子孫選擇了以天然氣取代核能發電,才是大幅提高他們的經濟負擔。目前高階核廢的最終處置並非是技術問題(國內潛在的處置母岩以花崗岩最具可行性,主要分布於台灣東部中央山脈以及金門、馬祖及烏坵等離島),而是政治問題,大多數國家都因當居民反對而難以找到核廢料長期處置地點。

 大多數人對於高階核廢都有著莫名的恐懼及誤解,但根據加州柏克萊分校的物理學教授Richard A. Muller所著的「給未來總統的物理課」一書中指出:許多國家都有含幅射的天然鈾礦,但卻沒人吵著要將天然鈾礦移走,倘以鈾礦幅射強度來檢驗高階核廢的最終處置,核廢移出原子爐後將迅速衰變,在100年後降為天然鈾礦的500倍,因此值得關注的是進行最終處置後的洩露量與洩露機率的問題,假設百年後以極大化洩露量10%與洩露機率1%來計算,約有0.1%的核廢會影響生物圈,在如此極端高估的假設下,其幅射影響也低於天然鈾礦。

 反核人士或曰:如何確保高階核廢處置場100年內不會發生地殼變動?這當然需要在擇定之前進行慎密的地質調查評估!唯和人類歷史相比,經上千或億年未曾變動的地質實所在多有,實無需庸人自擾,以管窺天。非洲加彭的Oklo地區在17億年曾發生鈾礦自然發生的連鎖反應,其高階核廢當然未經人為加固密封,但17億年來絲毫未曾移動外洩。而2000年前秦始皇陵以高嶺土作為隔水層,迭經盜墓依然完好未受地下水侵襲,古人尚且能夠,難道以今日之科技反而不行?

 而我國每度提撥0.17元的核後端基金究竟是否足夠?倘以美國核電廠為基準值,我國與其他國家之提撥倍數如下:

美國 瑞典 瑞士 西班牙 芬蘭 台灣

1 1.65 9.43 3.4 3.53 5.56

表二:各國核後端處理基金之比較

資料來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網站

 其中美國提撥只含用過燃料最終處置費用,其他各國除用過燃料最終處置費用外還包含拆廠費用及低階廢料最終處置費用。由上表可看出我國提撥之後端費用只低於瑞士而高於其他國家,是否有不足之處,則不能排除在昧於事實、無限上綱的民粹氛圍下,擇定的最終處置場之附近居民有可能要求高額的回饋金,則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之內。

 而在福島事件後,核事故的處置成本也引起關注,據日本讀賣新聞前主筆中村政雄先生指出:光是受核污染的地區的除污費用一年即高達約2.5兆日幣,其中尚不包括居民安置等費用,因此,核事故成本會不會發生,恐怕才是核能成本會不會超過其他能源發電的關鍵因素。在理性探討的基準上,任何成本的發生要以其概估值乘以其發生機率,由於我國核電廠之安全性遠高於福島核電廠(詳見拙文:民粹反核與台灣未來),以核四而言,核幅射外洩的可能頻率應低於百萬年一次,因此不能光以金額論定,此其何以歐盟2005年評估核電外部成本時,即便項目包括空氣汙染,水汙染,土汙染,『意外災害』、職災等,每度也僅達0.2元台幣,和許多再生能源接近,是燃煤發電的8.5%,天然氣發電的28%。

結語:

 誠如上述,是誰謀殺了台灣人的新台幣,答案已經非常清楚了!那些有錢有閒被誤導上街反核的中高階層,替那些沒錢沒閒的低收入者決定了:要用更高的電費進一步來擴大貧富的差距!而不切實際的節能減碳政策恐怕也難辭其疚。對一個自產能源不到2%的國家而言,只有務實的提高核、煤等「必要之惡」的基載電力,才能提高目前被閒置的抽蓄發電的使用,才有可能維持低廉的電價並維繫國家的競爭力。誠如美國能源部長莫尼茲所說:「若因福島核災就終結核能,是一錯誤;如果美國現在不投資核電技術,民眾會後悔。」身為台灣人,你準備好為民粹反核付出必要的代價了嗎?

註一:陳立誠先生的計算方式是以2010年總發電度數2074億度、核能、燃煤與

燃氣發電度數分別為830、830與254億度,其每度成本則分別為0.66、1.59與3.12元,其他類發電成本保持不變的前提作為計算基準。

參考資料來源:

台灣能源部落格

台電與原能會網站

台灣必須廢核的10個理由-劉黎兒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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