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生報 – 2013年3月19日 上午12:09
從最近數周各種媒體論證「核四」存廢議題,車諾比核電災難與福島核電災變,告訴全世界,核電縱使是便宜乾淨能源,但核安是一個不穩定的定時炸彈,任何政治人物或領導人都無法掛保證,大家都體認到「核四」是「命」與「錢」的選擇;社會進步與發展使能源消耗只增不減,人們已不可能離開能源,無論核電的前途如何,未來能源的取得及運用都不是單純的事,開源不易就應嚴肅思考節流的問題,節能將是政府與國民都必須面對的考驗。
從世界先進國家的經驗,德國梅克爾總理宣布廢除核電政策,瑞士也由公投決定廢除核電政策,他們核電技術與核安標準均高於台灣核電廠,我們可借鏡這些先進國家廢核電經驗,來檢討核能前途;廉價能源已成過去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政府未來能源政策,倡導全民節能是不可逃避的課題,推動「全民節能運動」宜及早著手。
「核四」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比率並不高,台電核電能量只佔總電能之百分之十八點四,另外台電備載容量百分之十五至二十,太高了,且台電自有發電設備使用率偏低。政府「核四」建廠從一六九七億元,經四次追加預算到三三○○億元,遭監察院多次糾正,其追加預算有異於一般工程也應加以檢討。並且「核四」歷時十餘年興建,很多設備如管線接頭可能銹壞,危及到安全運轉。還有如何處理爆滿的核廢料問題,也應一併納入,不要讓核廢料儲存場附近居民處於不安的環境。台電應該負責任去建構在無核電之下的電源政策與策略,尋找合適的替代能源,如太陽能、風力發電、天然氣發電、頁岩氣發電等。
經濟部應從產業發展策略去架構節能減碳產業結構與產業鏈,工業用電還是主流,為經濟發展當然我們要提供足夠電源,但是淘汰耗電產業,發展節電產業,一樣會達到經濟發展的目標。
行政院應該將「核四」追加預算四百至千億的經費用來改善全國各政府機關採用LED省電日光燈或燈泡,包括路燈、路口紅綠燈等,並推動企業與家庭民間全面使用節能LED採光系統,有的大樓社區委外辦理整棟大樓公共區域改用節能LED採光系統,三年就可以收回改裝的費用或成本,行政院可以責成經濟部工業局、商業司、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路政司研擬具體節電獎勵措施,再透過各種管道宣導,形成節電全民運動,如果貫徹實施,可以達到節省好幾個「核四」發電量。這是可行而有效的策略,政府推動此項節能全民運動,相信大家會樂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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