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罰金已交 兩度被催繳 民怒

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15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一名黃先生,去年九月因亂丟菸蒂遭檢舉達人拍照告發,今年六月一日繳納罰金一千兩百元後,兩度收到環保局催繳通知,憤而向市議員賴秋媚投訴;環保局坦承,因檢舉達人惡意檢舉,造成「一案兩罰」,再加上同仁作業疏失,才會接連發出兩張催繳公文,請民眾見諒。

賴秋媚說,去年九月,黃先生在新莊公園一路騎車丟菸蒂景象,被環保局檢舉達人拍下並告發,今年三月和四月,黃先生陸續收到環保局寄發的陳述意見書,六月一日收到裁處書,依規定繳交罰款一千兩百元。

賴秋媚說,六月十四日,黃先生收到環保局寄發的催繳公文,當時他立刻打電話向環保局反映:「日前已繳納罰金,為何還會被催繳?」環保局清查一週後,寄發公文表示歉意;想不到上月十七日二度收到催繳公文,黃先生氣炸了,昨天憤而向她投訴。

檢舉達人變更車號 分成兩件舉發

環保局環保稽查科秘書孫忠偉說,黃先生去年九月的違規事實,遭檢舉達人蓄意變更車號,分成兩件舉發,由於當時系統未及時發現,才會出現「一案兩罰」情形。

孫忠偉說,黃先生日前繳納的罰金是針對第一次裁處,環保局六月十四日寄發的催繳公文是針對第二次裁處,黃先生去電反映後,承辦同仁發現錯誤,隨即撤銷第二次裁處結果,卻未同步登錄系統,以致上月寄發催繳公文時,又將黃先生納入催繳對象。

孫忠偉坦承,變更車號未發現和誤發催繳公文都是作業疏失,很抱歉造成民眾困擾;今年五月,系統已增加車號控管機制,避免檢舉達人變更車號重複舉發,今後也會加強同仁教育訓練,避免類似狀況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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