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程機車汰舊及新購電動車補助 開始受理申請

NOWnews – 2012年4月11日 下午5:22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為改善臺南市空氣品質、落實節能減碳,加速淘汰老舊的二行程機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公布「101年度二行程機車汰舊及新購低污染車輛補助要點」,開始受理申請。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符合條件的車主儘早申請,顧環保又省荷包。

環保局指出,今年的二行程機車汰舊補助辦法規定,車籍登記為台南市,91至92間出廠的二行程機車(車齡9年~10年),完成車體回收或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有機車排氣定期或不定期檢驗紀錄,每輛補助1,500元,名額限量500名。86至90年間出廠的二行程機車(車齡11~15年)加碼1,000元,可獲2,500元補助,限量2,000名。85年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車齡16年以上)加碼2,000元,每輛可得3,500元補助金,限額8,000名。

因應油價高漲,環保局也對低碳綠能電動機車加碼補助。今年經濟部工業局依不同車種分別補助8,000~11,000元,設籍臺南市滿4個月以上市民,新購電動機車每輛再加碼補助2,000元,限量100名。若以二行程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環保署的補助增為每輛3,000元,再加上經濟部工業局依不同車種分別補助,等於每輛電動機車有13,000~18,000元補助,名額限量200名。

環保局表示,申請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環保署核發每輛25,000元的加氣劵或儲值卡,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再加碼補助10,000元,限量100名,補助金額合計高達35,000元。

環保局提醒市民,申請補助的車主務必完成舊機車報廢手續,將舊機車交由環保署認可的回收商回收,並檢具回收當年或前一年的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紀錄,才符合申請資格,新購的電動機車也要是經濟部工業局TES認證合格的型款,才能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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