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超收惹議 隨車徵收問題很多

作者: 陳珮瑜 | 台灣醒報 – 2012年4月9日 下午7:47

【台灣醒報記者陳珮瑜台北報導】針對交通部被踢爆超收汽車燃料使用費逾11億之事,受訪汽車專家表示,由於台灣至今仍實施隨車徵收,使得汽燃費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一直無解,包括貨物稅的用途、耗能標準太落伍、以及多頭馬車等問題。台南大學教授黃鎮江今天投書媒體呼籲,政府應儘速改採隨油徵收,不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還可促進節能減碳。

根據媒體報導,一名公務員以人工計算261種汽燃費時,竟出現多項錯誤,上百萬車主29年多收取了超過11億元。交通部在媒體踢爆後,才緊急重新計算金額,事後發現計算表內容確實有誤,將在今年內把多收的金額退還給車主。汽車專家表示,台灣汽燃費存在結構性問題,隨車徵收是主因。

一名資深汽車業者表示,目前台灣2千西西(含)以下的車子都須收取25%的貨物稅,2千西西以上則是30%,在世界上屬於高稅率,但政府並沒有交代貨物稅的用途,引起民眾很大的疑慮。他建議,台灣應把貨物稅納入奢侈稅,並以車價作為收稅標準,而不是依照引擎容積收費。

「另外,全世界只有台灣還以『排氣量』(西西數)作為規範車子進口的耗能標準,還制定成法案,只要車子不符合標準,就不可以進口。」汽車專家表示,購買進口車應該取決於人民意願,只要民眾負擔得起,何必訂定法規不准大車進口?另外,現今國際趨勢幾乎都以「排碳量」為標準,台灣有必要做結構性的改變。

而多部門共管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相較於國外有專門部門管制交通運輸,台灣卻有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環保署等部門分別負責,不但所制定的規範標準不一,彼此之間也無共識,造成令出多門、多頭馬車,使汽車業者常無所適從。

台南大學綠色能源學系教授黃鎮江今天也投書中國時報指出,目前汽燃費費率是依據引擎排氣量大小「隨車徵收」,對於不經常開車的民眾而言有如「懲罰性」制度,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

另外,科技進步一日千里,引擎排氣量和油耗表現已不能畫上等號。黃鎮江以多氣門、電腦噴射、渦輪增壓等先進技術為例指出,小排氣量引擎性已經能和傳統大引擎並駕齊驅。至於複合動力包括油電車,以及燃料電池更是不同的動力輸出思維,黃鎮江強調,現行根據引擎容積的分級費率制度已經不符科技發展現況。

如何研擬解決之道?「交通部應主動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3條改為『隨油徵收』。」黃鎮江呼籲政府,若採行汽燃費「隨油徵收」,不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還可促進節能減碳。

汽車業者也建議,政府部門應針對汽車制定統一規範,並參考國外趨勢,才能跟上時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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