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量燃煤發電 環署重罰台泥4.4億

東森新聞 – 2012年4月2日 上午11:52

政府近年來大力推動節能減碳,不過企業卻反其道而行!由台泥集團投資的花蓮和平火力發電廠,從2009年開始,就超量使用燃煤發電,然後將電力賣給台電,從中獲利超過四億元。依據環評法,環保署只能開罰一百五十萬元,但是罰責太輕,環保署最後依據行政罰法,重懲台泥4.4億元,創下史上最高紀錄。

透過環保署的蒐證影帶和平火力發電廠,不停在運轉,大煙囪就矗立在場區中央不斷排放廢氣,從2009年開始,和平電廠就超量使用燃煤發電,而且獲取暴利。環保署督察總隊隊長陳咸亨:「所獲得利益遠超過這個環評法這個所規定罰鍰30萬到150萬,所以我們才引用行政罰法,希望導正不當得利。」

和平電廠是由台泥集團投資,2009年超量用煤七萬八千噸,獲利1.8億元,2010年更是超過超量,用煤18萬噸,獲利2.5億元,環保署終於硬起來,重罰台泥4.4億元。環保署督察總隊隊長陳咸亨:「希望就是台泥把它所獲得利益吐出來啦!就是說否則的話你只是罰一般的罰鍰的話,那變成我們的執行變成沒有效率。」

賺太多黑心錢都要吐出來,環評法最多罰150萬,實在不痛不癢,這次採用行政罰法重罰,但台泥認為罰太重,將提起行政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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