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6/23 04:21
〔自由時報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面對氣候威脅,高市環保局規劃成立「氣候變遷調適基金」,向高市一百多家碳排放一萬公噸以上企業徵收回饋金,估算第一年十二億元進帳,用以執行節能減碳政策;環保局長李穆生昨強調,調適基金不是「加稅」,配套法令預定今年下一會期送議會審議。
高市環保局規劃設立「氣候變遷調適基金」乃國內首創,用於因應氣候變遷調適政策推動、碳權機制措施執行,依研擬中「高雄市生態城市發展綱領」為架構,分別制定「高市企業調適基金徵收自治條例」及「高市氣候變遷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
李穆生說,調適基金的來源,自高市環境保護基金每年至少提撥五%支出預算外,也向排碳量一萬公噸以上的企業徵收,高市預估有一百多家,每公噸預計徵收十五元,第一年估算可徵收十二億元。
二○○九年,高市前十大排碳量的企業,中鋼居冠達一千九百多萬公噸、約徵收三億元;第二名台電興達發電廠一千六百多萬公噸、約徵收二億元;其他依序為台電大林廠、中油高雄煉油廠、台塑仁武廠、中油林園石化廠、台電南部發電廠、信昌化學林園廠、中石化小港廠等。
李穆生指出,調適基金不是要向企業「加稅」,也不同於空污費,因二氧化碳並不是環保署列管的空氣污染物,期望有效地用於因應氣候變遷調適。
調適基金用途包括:企業溫室氣體減碳專案補助、再生能源及能源科技發展、工業部門溫室氣體減量、運輸管理、大眾運輸系統發展及其他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低碳能源運具使用、廢棄物回收處理及再利用等。
已用關鍵字:電廠,污染,再生能源,能源,回收,發電,氣候,減碳,節能,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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