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 2013年9月2日 上午9:19
環保單位提醒車主,未依規定辦理排氣定期檢驗的機車,可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新臺幣兩千元罰鍰,並將禁止換發行車執照。
依最新定檢政策,機車出廠滿五年,每年須依行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間進行排氣檢驗,除了可了解車輛使用現況,也能降低愛車排放廢氣污染空氣。台東縣環保局說,為了讓未定期檢驗機車無所遁形,將透過「車牌辨識系統」,藉由影像拍攝車牌號碼,再比對環保署的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料庫,確認車輛是否已完成當年度排氣檢驗,篩選出未定檢車輛進行公文通知,如果逾限期仍未檢測將處新臺幣兩千罰鍰,並將禁止換發行車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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