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3年8月15日 下午8:00
為了讓不利耕作的農地,能夠更多元利用,農委會打算明確定義哪類地可以種電,並且公告相關法令,讓更大面積的農地、可以來種電,不過卻被環保團體批評,這樣一解禁,就是讓財團掠奪農地,不再只是蠶食、而是鯨吞。
農地上種的不是農作物,而是一塊塊太陽能光電板,農地種電、有利於推動再生能源,不過環保團體發現,上周農委會公告了相關法令,農地上的綠能設施的面積,過去不能超過660平方公尺,現在則解禁,環保團體憂心,這是在替財團開後門。
==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吳東傑==
那這個開放掉的話
其實所有的土地
不是像以前的農舍條款
它只是一點一點的
那個叫蠶食
那這個開放之後
就變成所謂的鯨吞了
農委會解釋,目前能夠申請種電的農地,區位必須在嚴重地層下陷,或是不利於耕作等地區,而解除面積限制,不是開後門,而是為了增加產業規模。
==農委會企劃處長莊玉雯==
像這些農地可以給它
有一個多元利用的機會
它即使是要賣電
那麼還是要有
一個群聚的效應
我們也希望說
不要是這樣子零星的
另外,環團也憂心,優良農地應該好好生產,不該為了發展再生能源、犧牲糧食安全。農委會也認同,優良農地不該種電,強調將來所有計畫一定要經過審核,只是農委會能不能作好把關,環保團體仍心存疑慮。
記者林靜梅陳保羅台北報導。
……..原文連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