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3年4月21日 下午6:34
核電碳排專題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1日電)台電說,停建核四,損失將超過新台幣3300億元。但核四要建下去,需再追加預算,估計總金額也將突破3000億元。
核能發電的論戰,一開始就是從數字開始。
根據台電公司公布核能發電績效,運轉中的核一、核二及核三廠,去年供應389億度,3座核電廠約占目前台電電力系統總裝置容量的12.6%。
核一、核二加核三廠,裝置容量總共才514.4萬瓩,再添一座核四就可增加270萬瓩。
接下來大家都在計算核電成本,成本要從燃料、折舊、維護費、其他營運費、後端費用及借款利息等6項成本細項來算。
目前運轉中核一、核二及核三廠的建廠成本都折舊攤提完畢,且因核燃料價格較穩定,所以民國101年核能發電成本約每度新台幣0.72元。
核四發電成本約2元/度,台電說,如果以2015年完工運轉的燃煤電廠發電成本約2.5元/度,燃氣複循環電廠約4.7元/度來比較,相對上核四發電成本仍較便宜。
核能屬於低碳能源的一種,與風力和太陽能等再生能源一樣,在發電的過程中不會排放CO2。
核能在減碳的成本計算上,台電說,將核能發電與發電效率較好的燃煤超臨界機組排碳量比較,去年核電的減碳量3263萬噸,相當於8萬多座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
不過,廢核團體質疑,台電提出上述的成本結構,與國際各國計算核能發電成本,有極大差異,似有扭曲事實之嫌。甚至,官方在核廢料處理及除役成本上,至少低估5成。
廢核團體認為,核能發電不到總發電20%,若立即廢核,台灣理當沒有電費高漲或是缺電問題。
至於減碳面對氣候變遷,環保團體認為,減碳應從用電需求零成長著手,才是根本作法。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日前在媒體投書說,溫室氣體是工業革命後累積起來的,國際上計算碳排放量,並非以「現在」的碳排放來計算,而是計算200年排放的歷史總和。
方儉說,從整體來看,台灣還是工業革命以來的人均碳排放小弟,按京都議定書的規定,台灣是賣碳權的。若要用支持核四運轉為「溫室氣體減量法」護航,這真是一個非常大的國際笑話。1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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