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要求政院 下月提核電廠防災報告

更新日期:2011/04/0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為因應複合式災害,馬英九總統昨要求行政院在日本核災後兩個月內,就台灣核電廠的防災能力提出報告。至於核四廠,行政院方面認為,核四商轉後,對減碳及穩定電力供應有莫大貢獻。

政院:核四完工不運轉 邏輯不通

馬昨下午主持中常會時,提及中國大陸鄰近台灣的地區有六座核電廠,民眾對其安全性有疑慮,政府已將核安議題納入未來江陳會談,交流核安資訊。馬強調「我們不能只管好自己,也希望鄰居能維持高的安全標準!」

馬英九昨上午主持黨內中山會報,聽取政院視察核電廠的報告。據轉述,政院方面認為,核四廠完工卻不運轉,邏輯上不通,否則民國九十五年政府就不應增加經費興建。

政院認為,核四廠投入很多人力、物力與財力,商轉後對減碳及穩定電力供應有莫大貢獻,而政府會在確保運轉安全前提下,才會同意裝填核燃料及商轉。

據轉述,馬聽取相關報告後,裁示行政部門最遲應在日本發生災變兩個月內,即五月中旬,就台灣核電廠抗震、抗天然災害等能力,提出初步報告,強調「接受外界批評、指教與檢驗,是對人民很好的溝通。」

馬下午主持中常會時,認為日本核災對台灣是非常寶貴的經驗,學習如何做好防災與應變,「這是一次難得的、逼真的演習,千萬不要放過這個機會!」馬強調,針對日本核災,政府一定要提供充分透明資訊,「不可隱瞞、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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