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前線:碳交易迷思:反省聯合國環境倡議(上)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2年10月1日 下午10:00

■康世昊

「在60個我評選過的CDM計劃中,我沒有看到任何一個真正能減少碳排放的計劃」 ——Soumitra Ghosh(印度東北區自然與野生動物保護學社),Daily News & Analysis,10/09/2012

 從2005年正式運作以來,一度眾所矚目的碳交易市場機制在台灣尚且未順利發展,在國際市場上就已備受質疑,近年的快速發展更是逐漸面臨瓶頸。因此引發國際觀察家的注意甚至嚴詞批評(註一)。不過儘管聯合國構建的碳交易市場發展態勢跌跌撞撞,聯合國的氣候變遷事務高級官員 Christina Figueres 在上個月宣布「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邁入令人振奮的里程碑:「第10億個碳排放補償額度的交易證明了CDM的應用成功擴展開。」不過另一方面,包括經濟學人雜誌對國際碳交易市場的報導則保守地認為發展態勢搖搖晃晃,另外的聯合國研究專員則受訪指出「碳市場是徹徹底底的脆弱」,其小組報告更認為「全球碳交易市場很有可能陷入要承接巨大後果的瓦解」(註二)。

清潔發展機制的主要精神與原則就是允許已發展國家的公司可以透過在不發達國家減碳計劃而購得碳排放權。其過程是由聯合國轄下的負責審視,從被視為省下的碳排放量以噸為單位給予量權。富有國家的富有企業可以透過參與這些計劃去購買碳排放量來彌補其所需達到的減碳額度。簡單的說就是像西方在中世紀晚期時代的天主教會所發行的宗教贖罪券一般,以錢易「務」的的南北交換平台。而就最新統計數據來看,聯合國的清潔發展機制下發出的碳排放補償權量在去(2011)年衰退了70%,價格從2008年的每噸20美元下降到不到3美元。

自由交易前的「產業服務」

一個新的現象曝露出一個過去較少注意的問題:在碳排放權的供需動態上,現下碳排放量的賣方比買方來得多上許多!歐洲的公司企業原本是CDM碳權的最大買家,但如今在歐債危機下,這個地區的碳排放交易計劃不得不停下,因為歐盟原本就已「貼心的」配置給企業過度寬鬆的碳排放許可,而當下的全球經濟危機連帶使得出口量下降而下調工廠產能,連帶使得碳排放量減少,這些污染廠商不再有急迫性壓力動用手中現金去購買碳排放權,甚至帶給各國污染大戶一筆意外之財!舉例來說,澳洲的減排方案執行內容中以一噸23美金的賠償標準付給該國最大的企業排放大戶,但如前所述當國際價格來到3美金一噸,這些企業反而從納稅人手中大賺一筆,試想,所獲得的價差會退回國庫嗎?

東歐的不幸變成減碳成就

上述的過度供給也衝擊到其他聯合國支持的以市場交易為基礎的氣候變遷對應方案。由於《京都議定書》中允許碳排放量比其規定減排目標值低的國家,將其剩餘的額度放到碳市場上交易。而由於如波蘭、俄羅斯、烏克蘭這些東歐前共產國家因為社會主義制度的瓦解,製造業生產產能大幅衰退,以至於其現下的碳排放量甚至低於1990年(京都議定書所定的排放額度參考基準年),於是這些國家就「憑空」得到剩餘減排額度(AAU),並可打包提交給全球碳交易市場購買這些多餘的額度。

這些剩餘額度的意義當然會引發爭議,或許有些人認為這也可視為一種產業結構調整,但無論如何,這些額度不是因為這些國家的產業引進減碳技術或進行產業結構轉型,而是這些國家的結構性工業生產停滯。連同全球經濟危機早成歐洲的碳排量下降,這些過剩的碳排放額度就因為供給過多,以至於每噸的交易價格已經低於一歐元。要注意的是,這些過剩的碳排放額度光是在2008到2012年間就出現130億噸,而且可能到2020年還會增加到170億噸,有民間監督組織估計供需比甚至已達到3:1。

「標的物」造就市場投機交易

就像許多過度生產的商品一樣,過度供給的碳排放補償額度結果是高碳排企業的污染成本下降,於是扭曲的市場不再有提供足夠的誘因去發展零碳排放技術。更駭人的是,聯合國監管下的CDM碳排放權既有作假的,也不代表實際的減量。 而聯合國官員只看到CDM的擴大用途,卻迴避反思這個規模並不能代表它的實質貢獻。

最顯著的引發爭議的例子是今年8月紐約時報刊出的調查報導指出「46%的CDM排放權量都由19間停止排放三氯甲烷物質的公司所貢獻出的」。而該貢獻是三氯甲烷(HFC-23)的停止使用。很像百貨公司的大拍賣技巧,利用清潔發展機制設計上的漏洞,這些公司是透過先提高冷卻劑的產量,於是獲得更高的補償來停用三氯甲烷。但在制度設計下,他們先是增加了污染量,再從中獲得更多價格差的利益。根據史丹佛大學一份2008年的研究統計估計,當年花在廢止該氣體使用的技術成本花費約1億美金,同時卻創造了大約總值47億美金的碳交易抵免額度。

減排方案缺少有效稽核機制

關於這個制度設計上的漏洞如何改善,歐盟與中國和聯合國主管機關間的認定仍有落差。更要注意的制度問題是:清潔發展機制和碳交易如何預防造假的計劃。一些已經被揭露的醜聞顯示由於重視表面工夫而缺少實地稽核機制,這個所謂減碳交易計劃的平台在一些國家就變成了計劃申請者操控與玩弄以符合計劃規範的要求。

■湖北保康縣的一名男子騎著三輪車,載著兒子經過一間水泥工廠,圖攝於2009年7月13日。(圖文/路透)

一份由維基解密泄漏的印度孟買的美國使館在2008年所發出的電報讓世人開始好奇,印度公司和主管機構是否有具體的醜聞。因為印度公司的高階管理階層表示,印度公司根本就不符合規範,但如今卻有827個方案獲得聯合國的CDM執委會通過。原因就在於如印度官員自己的拿著方案的雞毛當令箭,不是進一步接受檢視,而是直接成為掃除限制或障礙的條件。

以上的幾個現象都指向清潔發展機制支持的碳交易市場化是一個新自由主義者的幼稚病,以為充分的商品化與開放的市場,就能促成減排資源與技術的最有效配置。但本文還想提出一個政策決策過程上的根本問題:全球公民力量該如何看待錯誤連連的聯合國相關環境倡議的角色?

(下週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註一: 最嚴厲批評者可見Patrick McCully著,《碳補償貿易的世紀騙局》(The Great Carbon Offset Swindle)

●註二:原文引自 Climate Change, Carbon Markets and the CDM: a Call to Action, Report of the High-Level Panel on the CDM Policy Dial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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