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記者王世明/基隆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2月8日 下午11:56
市政府為推動綠能環保,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達成節能減碳、環境永續等政策目標,率先經財政部第一個同意,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自元月六日至一○四年元月五日免徵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使用牌照稅三年的縣市。
基隆市稅務局指出,凡民眾所有的車輛不論是舊有或新買,只要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車籍設於基隆市者,可自一○一年元月六日至一○四年元月五日止享有三年免徵牌照稅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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