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會議「德班方案」(Durban package)摘要:

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12日 上午4:30

●全球氣候協定

提出一份減碳「路線圖」,所有排碳大國將首次共同接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碳排協議。迄今,全球第1大碳排放國中國與第3大碳排放國印度,因同屬開發中國家而不受任何制約;第2大碳排放國美國則選擇退出「京都議定書」。這項新全球氣候協定必須在2015年完成,並從2020年起生效。

●綠色氣候基金

已開發國家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上,做出向「綠色氣候基金」提供資金的承諾,同意最遲於2010年前,每年提撥1000億美元(約台幣3兆元),協助窮國因應氣候變遷。德班會談解決了該基金的設計問題,但金源仍是空談。會中一項對全球船運業者課徵「船用燃料油」(Bunker Fuel)稅的提議雖獲支持,但最後未被採納;同樣也沒解決的是,該基金經費來自公部門與私部門的比例,開發中國家傾向於由公部門出錢。

●京都議定書

在歐盟、瑞士及挪威支持新一輪的減排承諾後,原訂明年底期滿的京都議定書,有效期限延長至少5年。

●排放的遵守

去年在墨西哥坎昆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中,針對自願性減排努力提出的MRV(可測量、可報告、可查核的英文縮寫)機制,本次會議並未獲得實質進展。對已開發國家,乃至最終對新興經濟體設定一個共同稽核架構,被視為是對抗氣候變遷的重要核心。然而,開發中國家不願在UNFCCC(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雙層究責體系下,接受與開發中國家同樣的檢驗標準,阻礙了MRV機制的進展。

(資料來源:法新社/整理:編譯陳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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