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以價制量 提高節能誘因

中央社 – 2013年9月9日 下午1:35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9日電)台電公司今天表示,商業用電採取累進電價計費,目的是為了以價制量,提高節能減碳誘因;如用電量規模較大,採計累進電價負擔較重的商家,建議可選用「時間電價」。

媒體報導「商業用電年賺70億元,台電仍漲價」,台電呼籲不宜以簡化數字直接概算,或引述類似「劫貧濟富」或「誰補貼誰」言論,有失公允。

台電表示,政府為兼顧民生物價的穩定,經濟部8月已宣布減少第二階段的電價調幅,小商業由每月330度以下不調漲,擴大為1500度以內不漲。

根據實際用電統計結果,小商業用電共有89萬戶,其中80%小商業用戶每月用電量在1500度以內,不受這次電價調整的影響;至於小商業中用電超過1500度的用戶,也只有超過部分電價才有調漲。

台電指出,商業用電採取累進電價計費,用電量越多的部分電價越高,目的是為了以價制量,希望用戶能節能減碳,以避免目前許多商業場所的空調溫度偏低,或是門戶大開,讓冷氣毫無遮蔽外洩,或強化廠商投資節能設備意願等。

台電表示,對於用電量較多、用電規模較大的商家,因為大部分用電適用高單價,按累進電價計費可能較為不利,建議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降低費用。10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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