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華威申設風力發電機 漁會反對

作者: 羅浚濱╱竹縣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0月16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羅浚濱╱竹縣報導】

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去年在新豐鄉設立五座風力發電機後,又向縣府申請在坡頭漁港港區內設立兩座,新竹區漁會總幹事吳錦明認將嚴重影響船隻進出及堤防安全;揚言若縣府同意設置,將帶漁民到縣府抗議。

吳錦明說,英華威去年在新豐設立風機,有兩座在漁港兩側保安林地,晚上「呼呼叫」有如鬼哭神嚎,也沒有任何回饋,已引起漁民怨言;現在還想打坡頭漁港的主意,沒開協調會想「霸王硬上弓」,漁會絕不同意。

吳錦明舉九十五年台電設在新竹市海山漁港發生國內首宗風機火警案,消防局「望火莫及」無法灌救為例,指英華威在坡頭漁港申請設立兩支風機,萬一發生火警,整個港區將陷入危機。

縣府收到英華威申請案時,一度以為風機是設在坡頭漁港堤防外,調空照圖發現兩座風機分別要設在港區內泊地和外泊地,懷疑英華威為逃避環評,便宜行事。

縣府官員指出,若風機設在港區內,埋設纜線將會破壞堤防結構,若埋海底也會影響港區疏浚工程,已違反坡頭漁港水域分區使用計畫,也不符《電業法》第五十條,電業工程使用土地,以不妨礙其原有效用為限的規定。

英華威公共事務部經理林國基表示,他們是依據《再生能源條例》比照漁業設施,申請在坡頭漁港內設立兩支風機,這在台中大甲的船頭埔漁港已有先例,同時,風機設立位置二五○米之外沒有門牌號碼的住家,依規定不必做環評。

林國基說,去年十月在新豐鄉完成的第一期五機風機,要商轉一年後才會回饋,第二期五到六支風機已送環評,不用做環評的第三期計畫有三座風機,含坡頭漁港內二支做初步申請及籌備設立階段。

他指出,若縣府同意坡頭漁港設風機,基於整體安全考量,還要進行鑽探,評估堤防結構安全及是否影響船隻進出,沒問題才會向縣府承租用地,經濟部能源局同意施工許可後再召開說明會,對地方的反對意見會加強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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