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晚報 – 2012年7月5日 下午9:44
【記者謝錦慧台北報導】經濟部為加速海上風力發電開發、打造綠色能源經濟,已於本(101)年7月3日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正式向世界宣告臺灣風力發電將從陸地延伸至海域,預計民國104年將設置6架離岸示範風力機;109年前完成離岸風力機裝置容量300MW以上,總產值可達新台幣480億以上。
經濟部說,累計至119年將可設置600架海上風力機,連同陸上風機400架風機,總裝置容量將達4,200 MW,風能產業鏈產值可望達新臺幣5,000億元以上,並促使臺灣綠色能源邁入新紀元,逐步實現非核家園的目標。
經濟部表示,透過本示範獎勵辦法,除提供示範機組設置費50%獎勵外,並提供示範風場作業獎勵費用約新臺幣2.5億元。受理申請獎勵期間自本示範獎勵辦法發布施行日起至101年10月31日止。期望經由示範計畫,開啟國內離岸風力發電發展,預計於119年前完成600架離岸風力機設置,裝置容量約3,000MW,與陸域風力機合計將超過1,000架風力機,總裝置容量約占再生能源總設置目標之33%以上,可望成為國內電能替代最主要來源之一。
能源局歐嘉瑞局長指出,截至101年6月底,我國陸域風場共設置近300架風力機,累計裝置容量約585MW,預計至119年可再設置約450架風力機。考量我國陸地風力發電場已趨飽和,且臺灣海峽被國際機構4C Offshore於本(101)年評定為全世界風力資源最佳的區域,因此,為進一步強化風能的開發利用,並參酌國際離岸風力發電推動經驗,決定推動風能開發重心由陸域逐步推向離岸。台灣海上風場條件極佳,5∼20公尺水深之淺海海域,風能可開發量約1,200MW,20∼50公尺水深之深海海域,可開發量達5,000MW以上。經濟部規劃104年完成臺灣首次離岸示範機組設置後,以每年新增300MW裝置容量的開發速度,推動大規模深海風場開發,以逐步於119達到累計裝置容量3,000MW。
歐嘉瑞局長表示,示範獎勵辦法公告後已接獲業者洽詢電話,後續將積極辦理受理申請作業,預計101年10月底截止申請;102年1月底前完成廠商評選作業;103年12月底前業者將須完成籌設野i。本示範案將於104年9月底前完成基礎施工、風力機組安裝及海底電纜鋪設;104年12月底前業者將依期程完成併聯營運商轉。
能源局強調,為積極推動風力發電開發,經濟部能源局業於本(101)年3月成立「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除積極協調各部會排除現有法規及簡化行政作業外,更全力協助業者投入離岸風場開發,業者對於本示範獎勵辦法內容或離岸風力發電開發規劃,有任何疑問,可直接撥打「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電話(02-8772-3415),將會有專人進行服務及解說。2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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