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黃台中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1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黃台中】
我國陸域風力電能躉購費率係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辦理,由經濟部每年組成「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檢討審定其躉購費率;審定會主要係以可佐證之數據或市場實際成交價格納為審定費率之參採資料,並多元考量具公信力之資訊及給予業者一定之合理利潤等要素,據以為躉購費率訂定參考。
能源局表示,觀察過去幾年國際間陸域風力機組成本變動趨勢,2008年至2010年為近期風力發電機成本的高峰約1,500美元/瓩,自此成本開始和緩下降,2012年已降至900~1,270美元/瓩,該成本走勢與我國每年公告之陸域風力躉購費率變動趨勢均一致,顯示我國陸域風力躉購費率尚屬合理。能源局指出,陸域風力發電初設置成本投入金額較高,以致設置者初期融資還款壓力較大,而單一費率制度對風場投資初期之財務負擔幫助有限,透過階梯式費率設計調整現金流,可確保風場營運期間資金回收趨於穩定,有助於國內風力發電的社會形象與推展。103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將討論前高後低之費率結構,針對我國風力發電目標量之達成情形一併檢討躉購費率,鼓勵業者投入風力發電市場。能源局表示,風力發電屬我國重要綠色能源之一,未來仍將以穩健務實態度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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