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戶未配合節能 下月起開罰

中華日報 – 2013年8月20日 下午10:54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節能宣導團體七月起陸續訪視轄內被經濟部指定十一類能源用戶,南市一千五百家已拜訪其中七十五家營業場所,有兩家便利超商和零售量販店冷氣低於攝氏廿六度,被節能宣導團隊要求改善,勸導期至八月底止,九月起被查獲就準備開罰。   市府經發局代理副局長殷世熙說,為增進全民節約能源,立法院修正通過能源管理法,由原來的六類指定能源用戶擴充為十一類,包括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連鎖超市、連鎖便利商店、連鎖化妝品零售店、連鎖電器零售店、銀行、證券商、郵局、大眾運輸場站和轉運站等營業場所,要求這些能源用戶使用的照明、動力、空調等或其他使用能源的設備,必須符合節能規定,如果不改善將被處罰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仍不改善將加倍處罰。 他表示,南市這十一類指定能源用戶有一千五百家,市府成立節能宣導團隊自七月起展開拜訪,迄今已訪視七十五家,執行冷氣不外洩、禁用白熾燈泡和室內冷氣溫度不得低於攝氏廿六度等節能措施宣導,有一家連鎖便利商店和一家零售量販店,未符合室內冷氣不得低於攝氏廿六度的規定,已馬上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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