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補助未編預算 經部遭糾正

中央社 – 2013年7月17日 下午2:45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7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經濟部辦理補助購置節能標章家電,卻未確實編預算,又沒有妥善訂定補助規範,監察院提案通過糾正經濟部。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經濟部能源局依行政院「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所定之「鼓勵消費措施」,在民國97至98年間,補助民眾購置取得節能標章的電冰箱、冷氣機及洗衣機。

新聞稿指出,這項政策卻未確實編列預算,妥善規劃基金整體財務資源,以提升資源使用效率,達成基金設置目的,以併石油基金決算方式辦理,偏離預算籌編控管的精神,甚至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列支相關廣宣經費,顯然未妥善規劃基金用途,導致影響後續業務執行。

監察委員程仁宏、劉玉山表示,政府預算編列本來是控管機關一定期間完成作業所需的經費,基金預算編製應在法律或政府指定的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並設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以達成基金設置目的。

監委說,經濟部辦理本案沒有編列預算,又沒有考量依往例以動支第二預備金方式支應,直接以併石油基金決算辦理,偏離預算籌編控管精神,「顯屬失當」。

新聞稿指出,經濟部辦理補助購置節能標章家電措施第1波補助,沒有妥善訂定補助規範,補助經費欠缺嚴密控制,第2波補助規範又沒有即時修正,導致補助款嚴重超支,且未對申請補助案件進行抽核、勾稽等監督作業,都屬不當。

監察院因此提案通過糾正經濟部,並函請行政院研議。1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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