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買電動車充電站 議員轟市府「盤仔」

作者: 王枝旺 | 臺灣時報 – 2012年11月21日 上午1:01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議會定期大會昨聯審環保局環保基金明年度預算案,針對「補助各機關辦理智慧電動車示範運行計畫」三千二百九十萬元預算案,朝野議員對這項計畫,台中市及新北市都用租的,唯獨南市用買的,維修和充電站都由市府出錢建置,全案獨厚一家公司,把市府當做「盤仔」!蔡淑惠議員質疑用基金補助購車,有「挖東牆補西牆」之嫌,大會主席陳進益裁示,全案保留,李退之等十三位議員保留發言權。

 台南市議會定期大會昨下午聯審環保局環保基金明年度預算案,洪玉鳳、蔡育輝、陳文科、謝財旺及林燕祝等議員指出,此案市府自負一億四千二百多萬元,環保局用三千二百九十萬元基金補助經發局購置七十五輛智慧電動車,市府另設二百零一座充電站,據了解,台中市及新北市大都用租的,不用買的,為何市府要做「盤仔」,獨厚納智捷公司?應予刪除。且電動車因續航力不足可能會顧路,維修問題也很麻煩,應從長計議。

 郭秀珠、李文正及林宜瑾議員全力護航,指該預算去年度已編列,今年度延續性計畫,希能通過,審經發局預算再說。李退之議員指出,去年針對此案,認為市府買七十五輛電動車會成「錢坑」,台中市買十輛就不買了轉用租的,市府不但買車還為納智捷賣車,要求納智捷應到南市說明。

 洪玉鳳、林燕祝及杜素吟議員指出,去年預算不知要買電動車,錯誤政策就應喊卡,他們願為去年錯誤通過預算道歉!

 蔡淑惠議員指出,挪用環保基金購置電動車是否適當值得商榷,她質疑是市府挖東牆補西牆做法,依法基金必須專款專用,購車理應由市庫支付,怎可用基金補助?

 邱莉莉議員指市府當「冤大頭」。她說,市府與納智捷及格上汽車共同提案「大台南低碳綠能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總經費四點七四億元,經濟部工業局補助二點一四億元,市府自行負擔一點四二億元,納智捷雖負擔一點一八億元,卻同時獲得補助一點零一億元,可說是「右手出、左手進」,納智捷不但不用付費,還能藉此宣揚國內電動車市佔比美名。他質疑用基金補助購車的合法性。

 對於環保局出錢讓別人當老做法,多數議員不予苟同,儘管大會休息期間,環保局長張皇珍奔走協調,大會主席陳進益裁示,全案保留;李退之等十三位議員保留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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