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飲料自帶杯 媽媽、學童最配合

更新日期:2011/05/0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外帶飲料杯,用過一次即丟好浪費!環保署推減量計畫,民眾只要自備隨身環保杯,至店家買飲料可享現金折價、集點的優惠。本月一日實施以來,花蓮許多民眾看電視報導知道新政策實施買飲料有折扣,紛紛自備隨身杯買飲料,但業者估計,多數民眾尚未養成習慣,目前約僅一成的顧客會自備杯具。

花蓮縣環保局統計,截至昨天為止,花蓮縣有十五個連鎖門市、共一百四十七家店有提供現金折價、或集點兌換飲品優惠,其中,最直接的現金折價,最優惠的是花蓮兩家星巴克咖啡,自備環保杯買飲料每杯可折十元;遠東愛買花蓮店B1怡客咖啡,環保杯(六百五十毫升以下)買飲料折五元!

環保局統計,花蓮店面最多的連鎖茶飲店「清心福全」,共有十二家連鎖店,提供現金折扣,大杯(六百五十毫升以上)折價二元、中杯折價一元;家數第二的「鮮茶道」則有六家店,也是大杯折價二元、中杯折價一元。

至於連鎖超商咖啡部份,花蓮統一超商八十一家店、全家便利商店伯朗咖啡花蓮卅六家店,只要持環保杯買咖啡,無論大小杯都是折價三元。

除了現金回饋,部份店家採取集點數折換免費飲料,比較優惠的店家如花蓮市肯德基,自備杯具買一杯飲料可集一點,集滿五點可兌換卅二元以內飲料,但湯品、柳丁汁、包裝水及飲料不能兌換。

消費者多數對新政策反應不錯,花蓮市陳媽媽說,環保署還沒實施折價政策前,她買飲料就已經自己帶杯子,且花蓮有些店家老早就有自備杯子折價;茶飲業者觀察,會自己帶杯子的不是小朋友、就是精打細算的媽媽,青少年反而沒有自備杯子的習慣,若能少用杯子業者也樂得配合。

花蓮縣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洪秋琪說,目前環保署列入第一波減量的業者為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超商及連鎖餐廳,花蓮縣環保局仍持續稽查、要求店家提出折扣或集點等優惠,鼓勵消費者自備杯子以達到減量的目標。

洪秋琪也說,環保署針對「連鎖店」的標準,是只要有兩家以上的店面就屬於連鎖店,因此民眾如發現有店家明明連鎖超過兩間,卻沒有提供自備環保杯折扣,可向花蓮縣環保局檢舉,電話823-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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