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13日 上午4:32
業者提供設備 區公所年賺6萬
〔自由時報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城計畫」,南區公所率先與業者簽約,將在二百八十坪的屋頂裝設太陽能發電設備「種電」,自己不花半毛錢,還可分配百分之六的回饋金,一年約賺六萬元。各里、社區活動中心也將跟進,帶動民宅「種電」風潮,希望讓台南成為太陽能示範之都。
台南地區雨水少、日照長,適合發展太陽能發電,台南市長賴清德就任後即宣示推動「太陽光電城計畫」,南區公所率先響應陽光屋頂百萬政策。
南區區長劉啟崇表示,第一階段將先裝置二十九.八Kwp之太陽能光電設備,產生電力由業者出售給台電,售電金額再撥出百分之六的回饋金,由區公所繳納市政府。後續再擴充到安裝三百九十片光電板,約發電九十一.六五Kwp,預估回饋金每年約六萬元。
負責裝設的廠商指出,為符經濟效益,該公司過去主要以大坪數廠房為主,裝設坪數以百坪起跳,一百坪的裝設成本約兩百一十萬,但為配合政府太陽能政策,投入小坪數市場,最少九坪即可施作。
因很多人希望頂樓還能做其他用途,改採鐵棟覆面式結構來架設太陽光電系統,對樓板覆蓋率達八十五%以上,還可阻隔太陽熱能,降低建物熱度,且預留樓頂再使用的功能。
百坪屋頂裝光電板 成本約210萬
民眾擔心裝設太陽能設備會否因計畫中斷讓投資血本無歸?業者解釋,參與太陽能發電有兩種方式,一是自行與台電簽約,再出錢請廠商裝設備,售電所得均歸自己,但要考慮多年後才能回收的問題。
二是比照南區公所,由廠商出資裝設,等於是出租頂樓,廠商售電後再回饋百分之六。但不管是民眾或廠商,都與台電簽約廿年,依簽約價執行,不會變動。
搶先在服務處裝設太陽能發電的文南里里長陳清泉說,服務處樓頂約廿坪,發電量約九.九Kwp,每年可獲一萬元回饋金,用於社區老人福利,不僅有利環保,更可造福社區。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