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9日 上午4:30
〔自由時報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鳳林鎮公所昨天成立的骨灰拋植存區(樹葬區),雖只有八十四個樹葬、花葬穴位,但因包裝骨灰的是環保材質塑膠袋,能在泥土中快速分解,連同骨灰也成為植物養分,因此,每個穴位每隔一年就可重新再下葬,留下的只有紀念牆上的永久名牌。
鳳林鎮長彭宗乾說,人來自於自然,最終還是回到自然。透過樹葬、花葬等環保葬法,讓先人骨灰回歸大地之母,成為植物養分,真正做到師法自然,與天地同壽。為推廣環保葬法,自即日起至一○二年十月七日止,只要鳳林鎮民申請骨灰拋灑植存者免收植存費三千元,非鳳林鎮民則減半收植存費(原價五千元,半價二千五百元)。
鳳林鎮公所公共造產所長徐誌謙強調,基於環保、永續利用理念,樹葬、花葬區下葬一年後即重複再使用,同時於紀念牆上安置名牌永久紀念。至於裝盛先人骨灰的專用袋係採無毒材質製成,一年內會完全分解完畢讓植物吸收,達到零污染的環保殯葬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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