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 2012年8月8日 下午12:52
新北市實施的獎勵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行為,造就不少檢舉達人,還有檢舉達人專靠檢舉案件維生,一年可以拿到高達75萬的檢舉獎金,比許多上班族的年收入都高;但相對也出現不少檢舉亂象,新北市環保局檢討後,決定將獎金從原本一律五成,改成依環境影響程度分類為三成和五成,像是未清理狗便,貼小廣告等對生活環境有比較重大影響的行為,維持五成檢舉獎金,其他亂丟菸蒂和亂吐痰等,則降為三成;市府表示新規定可望在月底前實施。(李書璇報導)
新北市重賞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日前將獎勵金提高為罰金的五成,也出現了不少檢舉達人,像是在機車安全帽內藏隱藏式攝影機的周先生把檢舉當作工作,一年可拿到檢舉獎金高達75萬,是他原本服務業工作薪資的兩倍,甚至還開班授課。
但考量出現不少檢舉亂象,且多為亂丟煙蒂等較輕微的違規案件,新北市環保局宣布再修正檢舉辦法,將獎金依環境影響程度分類為三成、五成,修訂的「新北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以「污染環境影響程度」分類裁處,環保局科長程大維說,對民眾生活環境具重大影響、政府機關稽查人力困難,無法長時間定點稽查,需民眾協助舉發的違規行為,維持檢舉獎金為50%,其餘像是亂丟垃圾、煙蒂、亂吐痰、檳榔汁等違規案件,則調整為30%。另外為了避免發生檢舉案件一案多報,修正檢舉人如果沒有具體事實、檢具的證據資料不完備、沒有在發現日起十四天內提出檢舉,不發給獎金。
另外有關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累積計算年限過長,環保局表示也一併修正發布實施,由原定期限3年改為1年,及調整罰鍰金額的累進級距,像是亂丟菸蒂及垃圾,1年內違反第1次處新台幣1千2百元、第2次處新台幣2千4百元,依此類推,最高上限達新臺幣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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