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杯回收獎勵 1成業者未落實

作者: 劉安庭 | 台灣醒報 – 2012年2月10日 下午6:52

【台灣醒報記者劉安庭台北報導】購買飲料時,你注意到使用環保杯可以享優惠嗎?消基會於去年11、12月間,隨機抽樣檢查北、中、南多間飲料店門市,發現有10%的業者沒有清楚標示「提供自備環保杯優惠」,甚至有3家業者共5間門市沒有提供優惠。消基會表示,飲料商店應該貫徹「飲料杯回收實施獎勵辦法」,環保署應該加強監督。

去年5月1日頒布「飲料杯回收實施獎勵辦法」後,飲料門市應該要提供現金折扣、集點換購、飲料加量等優惠辦法,並且張貼獎勵回收公告,以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

然而去年11、12月間,消基會抽查全台47個品牌、109家門市,卻發現有16家沒有張貼公告,其中「紅景天台北南京店」、「高雄牛乳大王文化店、九如店」、「黑面蔡台北忠孝店、南五店」等5間門市,不僅未張貼公告,也無提供任何環保杯優惠。

誇張的是,甚至還有4間門市拒絕接受抽樣訪查,分別是「吳家紅茶冰高雄五廟店」、「紅太陽高雄義華店」、「英國藍高雄漢神店」、「傻瓜冰茶高雄文化店」。

消基會表示,按《廢棄物清理法》51條第2項規定,違規未張貼公告或提供獎勵的商家,經勸導後仍未改善者,可處新台幣6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的罰鍰。如限期仍不改善者,可以連續處罰。

消基會也呼籲,環保署應加強監督業者張貼獎勵回收標示,並且落實提供環保杯優惠,有些業者會以其他促銷為名,如半價、集點等優惠,表明環保杯不適用,這樣的做法也違反了《廢棄物清理法》51條第2項,可處以上述相同的罰鍰。

針對「飲料杯回收實施獎勵辦法」,本報也前往位於台北忠孝公園旁的「85度C」調查,發現店家並未張貼告示。對此,業者強調,之前一直都有張貼在櫃台前,應該是被客人弄掉了,會立即補上告示。業者也表示,持環保杯的客人約占來客數的2成,門市也一直有遵守規定,給予環保杯每杯3元的現金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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