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太陽能 民眾零出資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30日 上午4:23

〔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對民眾而言,太陽光電將是個無本的好生意!經濟部能源局正規劃民眾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零出資的方案,由業者向民眾租賃建築物的屋頂,以設置系統及申辦融資,並負責營運與維護,民眾則無須負擔設置成本,並可取得租金收入。且待系統成本回收,租賃期滿後,系統所有權將歸民眾,民眾可取得後續售電收入。

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表示,這種PV—ESCO(太陽光電—節能績效保證)模式,對業者而言,可擴大規模經濟,較易取得銀行融資,並降低設置成本,提高獲利能力。而國內的系統業者也能由原本的承作安裝系統,進一步轉型為技術服務業,負責未來的維護業務。能源局現正找業者以及銀行進行說明。

業者未來先向銀行申請貸款進行系統安裝,待並聯發電後,台電公司給付業者的購電費用將分為三筆,包括向銀行還貸款、給系統商維護太陽光電設備,維持正常運轉,以及供民眾的租賃收入之用。

誘因激勵民眾安裝

淡江大學經濟系教授廖惠珠聞訊後表示,「很好、很好,這是不錯的方向」。她指出,台語俗諺說「做便好人(意即做現成的好人)」,很多民眾有環保的概念,願安裝太陽光電,卻因裝置費用高而不願拿出金錢投入。未來若可以零出資,民眾「何樂而不為」。

不過,由於日照品質將影響太陽光電的發電量,初期將以日照品質優良的地區先行推廣,意即日照資源充足的中南部為主,待設置量達到一定程度後,再逐步於次優良地區辦理,以充分利用資源。

另據透露,若是大型社區申請自建太陽光電,政府更考慮補助部分費用並協助規劃,以善用大型社區的整體空間與示範效果。

業者指出,國內現安裝太陽光電系統的成本約為每千瓦(KW)10至14萬元左右,視轉換效率而定,10KW最便宜也得百萬元以上,系統壽命可達25年。不過,因1KW的系統就需約3坪大的空間,一般屋頂能裝設的空間有限。

業者說,現能源局在再生能源躉購電價上所抓的利潤是5.25%,因此換算起來平均成本回收年限約為8到10年左右。但若像能源局所擬的方案,因分為三筆費用支出,回收年限勢必再延長。

今年度的太陽光電收購價格已初步出爐,將待經濟部正式宣布。據悉,因太陽光電建置成本不斷下滑,故上半年的收購降幅約為7%至8%;下半年則再降2%至3%。為鼓勵業者提早完工,若能趕在上半年申請,將享有較高的售電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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