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9/20 17:29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日電)為讓民眾能使用到安全無虞的重複用飲料杯,環保署今天邀集業者召開推廣說明會,目前已有10家業者表態將於近期申請標章,環保署預估10月底具環保標章的重複用飲料杯即可問世。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針對「重複使用飲料容器規格標準」召開推廣說明會,出席業者包括飲品容器製造商、代理商及通路商,共19家業者。環保署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長袁紹英表示,初步詢問結果,已逾10家業者表態,將於近期提出申請,環保署期盼在10月底,通過首批飲品容器的環保標章驗證。
袁紹英說明,飲料杯環保標章適用於易攜帶、可重複用、可回收,且對環境友善的有蓋式可密封液體飲品容器,包括杯、瓶、壺、罐等冷熱飲通用及冷飲用飲料杯。
環保署表示,通過環保標章的飲料杯,溶出重金屬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雙酚A及塑化劑等,都要符合溶出試驗標準;材質管制方面,則要求排除使用聚氯乙烯與聚苯乙烯塑膠材質、不得檢出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有害重金屬等規定。10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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