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稽查 沈:不查原因如縱放

中央社 – 2013年12月21日 下午4:58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1日電)環保署長沈世宏今天以日月光為例,強調環保稽查不可縱放、養成重大違規污染再命令停工,這會造成環境經濟勞工三輸非三贏。

日月光公司K7廠涉嫌排放廢水污染的情節重大,高雄市環保局昨天以K7廠違反水污法相關規定,裁處K7廠會產出鎳污染的晶圓製程生產線停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以此為例說明,高雄市有完全權力稽查處分污染源,這次處分是由高市府環保局下達,環保署盡督導提醒責任。

沈世宏認為,從高雄市政府於民國99年4月22日2封分別給日月光及出口區的公文中,就可得知市政府已同意接管及授權緊急排放入海。今年10月日月光先正本公文告知環保局,是為環保而回收污水利用的工程要緊急排放,日月光循99年之例自行辦理,被說成是暗管及偷排。

「高市府的一些停工理由,除了故障不報備及不停降產而續排外,其他理由都很薄弱。」沈世宏強調,這些是平日稽查就可處罰要求改善的違規,不必累積後養成重大污染再來勒令停工,造成三輸。

沈世宏提醒,日月光案只要有一項停工要件事證成立,就可命令停工,這是高雄市政府在後續訴願或訴訟中要守住的底線。此外,惡意偷排、蓄意設置暗管事證明確,第1次發現就可命令停工,不必手軟等到第3次。

沈世宏表示,「平日稽查一定要入廠巡查,若只查結果不查原因形同縱放」,故障應立即報備記錄及公開污水處理操作及監測結果,這才是沒有惡意隱瞞的重要證據。10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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