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設備費買節能產品 里長怨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5日 上午6:12

公所︰會協助專簽添購

〔自由時報記者謝佳君/新北報導〕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新北市環保局最近舉辦「里環境競賽認證」,其中,「低碳生活」指標需評比省電燈具或省水器材,有里長反映,欲使用設備費更換LED燈及添購數支節能電風扇,卻遭阻攔。樹林區公所解釋,支持里長參賽,會協助專簽添購。

環保局最近舉辦里環境競賽認證,共八項指標,每通過一項即可獲一顆星,最多五顆星。樹林區樹德里長王俊雄說,他打算使用「全區設備設施及各項維護費用」或「全區辦公設備費」添購節能省電的LED燈及數支節能電扇,區公所卻以「燈具屬於建築物附屬物」為由拒絕,每個里辦公處也只限添購一支電風扇。

王俊雄直指,省電燈具是評比項目之一,政府編了經費卻不能運用;再者,該里辦公處有三、四十坪,公部門有疑慮,可到場了解實際需求,里長宣導使用節能產品,卻無法以身作則,如何起示範作用?

樹林區公所主任秘書武為樑表示,根據民政局規定,若里內有公用性或公益性的需求,可視實際情況以專簽方式添購設備,區公所也會支持、協助各里參賽,相關訊息會再傳達給里長。

樹林區樹興里長詹美齡建議,今年該里就使用過去參加其他競賽的獎金買節能產品,其實可視狀況及優勢選擇參加評比項目,不需要全參加,其他不足項目持續加強,來年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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