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湯雅雯╱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9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湯雅雯╱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宣判,撤銷淡北快速道路環評結論,等於判決環保署敗訴。得知判決消息,環保團體欣慰「司法仍是環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呼籲環保署放棄上訴;但環保署回應,收到判決書後,會再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或重啟環評。
為紓解淡水尖峰及假日塞車問題,新北市政府規畫新建的淡北快速道路,前年6月22日經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核通過,但環團及部分居民認為嚴重破壞紅樹林濕地,去年4月17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昨一審結果出爐,法院判環保署敗訴。
環團人士王鐘銘及崔愫欣,昨得知判決結果後,呼籲環保署放棄上訴,並立即撤銷淡北快速道環評,同時停止施工及土地徵收。也呼籲新北市政府考量對淡北地區的整體發展,另作永續規劃,避免不當開發。
王鐘銘表示,這已經不是環保署第一個被撤銷的案子,連行政法院都判環署敗訴,證明「環評過程出了問題」,環保署和新北市政府應徹底檢討,而非再拿人民納稅錢跟手無寸鐵的居民打官司。
「不要讓淡北道路成為美麗灣翻版!」王鐘銘說,欣慰司法仍是環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願意去導正行政體系,「法官都比環保署官員有環保意識」,同時也向新北市政府喊話,別重蹈美麗灣覆轍。
環保團體辯護律師張譽尹也說,淡北快速道路原本要採高架興建被駁回,後改採沿著紅樹林保護區興建平面道路,不僅穿越國家重要濕地,也違反文化資產保護法,「路權樁距離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最近的地方只有1公分,非常不合理!」
不過也有淡水地區民眾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家住淡水的陳先生說,每天出門就塞車,周末假日更痛苦,「我們到底還要塞多久?」
淡北快速道路北起新北市登輝大道與中正東路交叉路口,南至大度路與中央北路交叉路口,全長4.7公里,沿著淡水河岸及紅樹林自然保留區興建,原定民國105年通車。這也是繼法院撤銷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桃園縣桃二開發案後,第3件被撤銷環評結論的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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