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污染太湖 鴻海聲明澄清

中央社 – 2013年8月2日 下午9:29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日電)鴻海今晚召開緊急說明會,發布四點聲明,表示中國大陸富士康排放廢水符合法令排污標準;籲請太湖流域各相關企業,配合當地政府有關法令,保護綠色環境。

中國大陸媒體報導,公眾研究中心等環保組織發布太湖流域汙染調查報告,指稱鴻海旗下富士康集團等企業污染排放到太湖流域部分河流,造成嚴重污染。

鴻海今晚召開緊急說明會,由集團副總裁盧松青親自說明,共有4點聲明。

首先,鴻海表示,公司在昆山高科技園生產製造過程的排污,依當地政府有關環保法令要求辦理。

鴻海指出,文載所謂富士康「內河」,經查此河除實屬防澇用途外,富士康並非唯一排放使用者;富士康廠區所排入內河的工業廢水,符合有關法令排污標準。

鴻海指出,公司致力於防治污染,持續減廢,提供符合環保產品,節約能源,保護地球,務實經營綠色企業,並與中國大陸國家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共同規劃,實施太湖流域電鍍企業環保整治方案。

鴻海表示,太湖流域面積廣大,公司籲請太湖流域各相關企業,配合當地政府有關法令,致力保護綠色環境,建立綠色供應鏈,為綠色未來共同努力。10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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