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觀點-收拾殘局 須一條鞭執法

作者: 洪肇君 | 旺報 – 2013年8月1日 上午5:30

旺報【洪肇君】

台灣將環境保護局升格為環保署是在1987年,恰與中國大陸成立環境保護總局是同一年,兩岸對環保問題的重視,差不多是同一個時期開台。但台灣歷經垃圾大戰、居民抗爭,環境保護成績有目共睹,大陸則在發展重於一切的前提下,犧牲了環境。

大陸過去經濟快速發展時,為了充足供應電力,火力發電設施無限制擴增,燃煤使得空汙惡化。《空氣汙染防治法》早已有之,地方環保單位卻不敢率爾開單告發,畢竟工業是生產之母,犧牲環境換取發展,是全國人民默認的共識。

周生賢雖然說,不能走外國以犧牲環境促發展,再以經濟改善汙染的老路子。可事實上,現在就只能這樣走,該汙染的都已經汙染完了,現在只剩收拾殘局。

環保法令要能徹底執行,與大陸的行政體制息息相關。一地之主政者,要強力發展經濟,默許汙染企業橫行,環保官員噤若寒蟬。現今,河南等地因水質汙染造成「癌症村」,就是拿人命去換取經濟開發。

往事已矣,來者可追。大陸若要解決水汙、空汙問題,重點在環保法令、環保官員不能受地方政府影響,最好建立直屬環保部的「一條鞭」管理模式,由中央分派環保人員,才能貫徹執法,以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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