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全案不需環評 已退縮開發區域

作者: PTS | 公共電視 – 2013年7月16日 下午8:00

恆春半島又有開發案引發爭議,有業者計劃、在龍鑾潭旁邊開發8公頃的渡假村,目前正由屏東縣政府審核開發許可,但是有環保團體出面質疑、龍鑾潭是國家重要濕地,開發前應該先做環評,否則可能會變成悠活案翻版。但業者和屏東縣政府都說、全案是在環評法修正以前送審、不需環評,而且已經顧及當地的環境敏感度,退縮開發區域。

八公頃的土地,一道樹林之隔,就是恆春重要的野鳥棲地龍鑾潭,不過這片屬於野鳥覓食區的私人農地,有業者提出申請,要開發為渡假村,讓環保團體很擔心,要求必須進行環評。

==聲音來源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祕書長 林子凌==

屏東縣政府受理的日期

是100年6月10日

應該環評的修法

是在98年12月就完成了

我們當然堅持它應該環評

環保團體認為,濕地5百公尺內的開發,就應該做環評,但屏東縣政府澄清,環評法在98年底修正,而該案在當年六月就向觀光局提出申請,獲准後再送屏東縣政府審查開發計畫,依法不需環評。

==聲音來源 永豐棧酒店董事長 何豐棧==

98年6月11日 觀光局核准推薦

6月23日送到屏東縣政府

龍鑾潭屬墾丁國家公園範圍,渡假村開發地點雖不在國家公園內,但同屬周邊的鳥類覓食區,墾管處表示,審查過程中已建議縮減開發區域,降低環境干擾,初步業者也都配合修正。

==墾管處副處長 李登志==

它要劃設適當的緩衝區

因為它比照我們龍鑾潭西岸

那個遊憩區的綠帶緩衝區

是50公尺 我們提出來

業者他們考量結果

願意讓到100公尺

為了避免外界疑慮,屏東縣政府表示下週將邀環保署和觀光局釐清法令,業者也說,若法令解釋後,政府又改口要環評,也會配合。不過龍鑾潭有滯洪功能,近年來連當地居民都有填土開發行為,基於防洪和生態保育,墾管處希望相關單位對周邊開發能更謹慎審查。

記者 王介村 許政俊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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