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環保福利社 里長變推銷員?

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8日 上午8:46

〔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環保局九十九年起推廣「環保福利社」,目前全市成立十處。有里長反映,設置環保福利社需由里長協助團購或販售,等於變相當推銷員,經手金錢恐產生消費糾紛,讓基層里長「揹黑鍋」;有的里避之唯恐不及,但也有里長樂意。環保局強調,這可自由參與、不強迫,設置與否需評估客觀條件。

像業務 經手金錢麻煩

蘆洲區仁德里里長張宏友說,環保福利社有場所限制,不是每個里辦公處都適合。里長幫忙推廣綠色商品、主動「揪團」團購,一方面和廠商接洽,另方面把商品賣給里民,有如「業務員」;萬一里民使用不滿意想退貨,易引發爭議,而經手金錢也很麻煩,讓人降低意願。

要顧店 怎麼服務里民

蘆洲區仁愛里里長林宏典表示,一旦設置環保福利社,得出動大批人力長時間派員駐守,他形容像在「顧店」,根本走不開;他說,又不是吃飽閒著,服務里民都沒時間,哪有餘力管福利社?

環保局綜合規劃科代理科長李長奎解釋,召開多次說明會以來,未曾接獲里長有上述反映;他強調,環保福利社不一定要有大場地,只要挪出空間擺設樣品即可,民眾向里長登記購買,累積一定數量訂貨,貨到時以廣播或其他方式通知領取,里長雖擔任主導角色,環保局仍會派員輔導。

不強迫 協助評估規劃

李長奎表示,受理申請後將派員實地勘察,針對場地、設備、人員、推廣計畫等條件評估實際需求,遴選出設置地點後,委請廠商協助「環保福利社」展示區規劃、佈置;由里長派專人或志工維護管理,推廣綠色消費或相關環保政策,金錢或營運管理,環保局不經手過問。

助環保 也有里長認同

蘆洲區水湳里里長吳松標認為,環保福利社可結合黃金資收站,兌換專用垃圾袋以外的綠色商品,讓民眾有多樣化選擇,提升做環保的認同感;只要有心培訓志工,邊做邊學,相信很快能駕輕就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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