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3年6月11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處理中鋼爐下渣及脫硫渣等「下腳料」利益驚人,猶如「垃圾變黃金」,各方人馬都想分一杯羹,除了檯面上的林益世案及昨日特偵組起訴的中鋼高層涉賤賣爐渣案外,當地兩名里長梁基南、許安隆,也曾以中鋼供料給下游廠商造成污染為由,藉機勒索五千多萬元,兩人去年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分別判刑十年四個月、三年六個月。
陳啟祥九十四年至九十八年間承包中鋼的脫硫渣回收,但當時的中鋼所在地高雄市小港區合作里長梁基南、松山里長許安隆以中鋼供料給下游廠商,下游廠商提煉時,衍生石墨亮片、粉塵等污染,要求中鋼必須對造成污染的下游廠商停止提供爐渣原料,否則將發動抗爭圍廠。
陳啟祥因此找上另兩家也遭抗議的業者共商對策,三家廠商出錢充當「敦親睦鄰」回饋金,四年下來,兩里長共拿到五千六百一十萬元。
不過,兩名里長事後要求提高回饋金額,陳啟祥不從,另兩家廠商也認為處理中鋼「下腳料」的利潤大不如前,不願加碼,陳啟祥索性向調查局檢舉兩名里長涉勒索,一審兩名里長獲判無罪,但二審時,法官認為兩人確涉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藉端勒索財物罪」,因此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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