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2年11月9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立委林佳龍昨天提案指出,原能會主委與副主委是特任官,依法只能支給月俸和公費,兩人每年共八十七萬五千元的「核能職務加給」無法源依據,提案建議全數刪減,連署人有立委邱志偉與鄭麗君,經立法院提案通過後,全數減列刪除。
兩人每年共 87.5萬
於法無據立院砍了
原能會人事室主任楊秀珍說明,「核能職務加給」是經過行政院專案核定;她表示,行政院於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修正「核能職務加給表」時,依該函說明規定:原能會政務人員比照所屬核能職務專業人員支給核能職務加給。
立委鄭麗君指出,軍公教支給要點的加給是給公務員,不是給政務官,原能會錯誤擴大解釋到政務官,於法無據、也於行政命令無據。
立委林淑芬認為,核能職務加給不要減列,「但不是給躲在辦公室的主管,而是要給真正在第一線駐廠、有核能安全風險的人」。
原能會主委蔡春鴻表示,來原能會不是為了有無此加給和薪水多少,於法有據或無據,尊重行政院和立法院的解釋。■ 時事民調/公務員貪汙若判刑確定,擬依刑期長短來追繳退休金。請問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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