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核安協議 設官方通報機制

更新日期:2011/04/05 09:42

核能行不行專題之3(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5日電)日本福島核災引發震撼,兩岸在第7次「江陳會」簽訂核安全協議已有初步共識,協議主旨是建立兩岸官方聯絡通報機制,核子意外發生時,雙方政府能立即掌握資訊,爭取應變時效。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說,「兩岸核安全協議重點在建立政府與政府間交流管道」,目前初步規劃由原能會與大陸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進行合作,建立溝通管道,萬一事故發生,可以讓雙方都有充裕準備時間。

大陸核電機組大多設在江蘇、浙江以及廣東沿海,距離台灣只有100至200公里,一旦發生核子事故,對台灣的威脅遠比日本大。

事實上,兩岸電力公司早在10餘年前就透過「世界核能發電協會東京中心」(World Association ofOperations-Tokyo Centre)進行交流。依照協會規定,每隔6年每個核電廠都要進行同行檢查,台灣電力公司以及中國廣東核電集團(中廣核)都是協會成員。

1986年當時的蘇聯發生車諾比爾核災事故,讓全球各國體認到「別人的意外,也可能成為自家意外」,兩岸電力公司在世界核能發電協會的互動,都具有有合作共識,即使是兩岸電廠,也都希望透過互相學習,提升核安。

台電高層對中央社記者說,大陸廣東與福建核電廠都有意與台灣合作,目前進展最快的是中廣核集團與核三廠締結姐妹廠,因為雙方核電廠同為壓水式發電設備,比較容易合作,雙方預計今年 6月簽約,以利加強核電安全資訊與人員交流等各項合作。

不過,即使兩岸核電廠直接進行核安交流,但兩岸加強核安的關鍵,還是要建立政府與政府之間的交流管道,原能會官員說,「因為核安意外事故還是要由政府處理」。

以這次福島核災事故為例,台灣原能會與日本原子力安全基盤機構(JNES)有合作關係,但因日本JNES與日本官方原子力安全保安院都疲於應付世紀核災,原能會大多透過原子力安全保安院與東京電力公司網站即時發布的資訊,以及進入日本進行輻射數據量測的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以及相關報章雜誌報導訊息進行研判,訊息來源較為間接。

不過,由於福島距離台灣2200公里,輻射塵稀釋程度100萬倍,即使風向吹向台灣,台灣至少還有一定時間的緩衝期,以利防災準備。

然而,大陸浙江省 6部核電機組、江蘇省 2部機組以及廣東 5部機組,總計13部運轉中的核電機組,距離台灣只有100至200公里,況且大陸一下子西南氣流、一下子冷氣團,都是直接吹到台灣,不比日本很少氣流直接到台灣,若要透過位於奧地利的IAEA等第三國通知,官員形容,「輻射塵都可能飄過來了,根本來不及準備」。

因此,在兩岸關係和緩,官方交流暢通之際,兩岸正積極準備簽訂核安全協議,由原能會與大陸國家核安全局進行實質洽談,目的是建立意外事故發生時的互相聯絡通報機制,盡早通知對方,以進行核安應變,減少傷害。

原能會官員強調,兩岸核安全協議主要是行政溝通機制建立,尚不會觸及核廢料處理問題。10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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