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劉品希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6月17日 下午7:29
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今天(17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會中做成多項決議,包括要求確認核四廠斷然處置措施的效能、核廢料乾式儲存設置的安全性等,委員會並將在7月份訪查核一、核二廠,了解核廢料儲存情況,並於9月份召開第三次會議。
由新北市成立的「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17日召開第二次會議,除了檢視第一次會議中做成的決議是否具體落實外,委員們也針對日前參訪核四廠後看到的狀況提出各項缺失,要求台電改進。
新北市消防局副局長李清安指出,會中做成多項結論,包括要求原能會驗證核電廠遭遇緊急事故時所採取的斷然處置措施是否有效、要求台電審慎評估核四廠核廢料乾式儲存設置的安全性、要求台電針對重力生水池等設置進行安全評估,並指示台電安全檢測小組針對尚未通過的檢測項目加以改善。他說:『(原音)目前台電公司在進行的安全檢測過程裡面,它現在已經通過了54項,不合格的有8項,我們也希望台電公司針對沒有通過的這些項目的原因,還有後續如何加以改善,務必要詳加重視跟研究處理的對策。』
李清安表示,會中也做成決議,委員會將於7月中邀集專家學者到核一、核二廠區,實際了解高低階核廢料儲存狀況,並在訪查後舉行核廢料儲存安全公聽會。委員會也預計將於9月份召開第三次會議。
此外,外界也相當關心新北市政府是否應該設置核安處、核安局,或是相關輻射放射實驗室,李清安說,由於涉及層面廣泛,會中決議由新北市核安監督委員會副主委陳伸賢邀集原能會及台電公司等相關單位進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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