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設太陽能電廠 活絡產業生機

作者: 張秉鳳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9月13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張秉鳳】

太陽能產業短期前景渾沌未明,阻絕許多市場資金不敢貿然投入。面對國內太陽能產業轉機的關鍵時刻,業界人士大聲疾呼,政府應以創新思維,四兩撥千金,全台廣設太陽能電廠,活絡台灣太陽能產業新生機。

業界建議,經濟部長應要求能源局提出在台灣全島廣設太陽能電廠之策略,將太陽能電廠分成A、B、C、D等4級;A級電廠可定義為100MW至300MW,分散在各縣市,並以政府之空地為優先,B級電廠設立在每個工業區或加工出口區,依區域大小可定義在30MW至90MW,C級電廠可設立在全省各公立機關或學校,可定義在5MW至30MW,至於D級電廠則設立在住宅屋頂或自有工廠之空地及屋頂。

上述布建電廠方式,可說是「遍地開花」之戰略,全島充電站猶如便利商店一般,不僅可以在颱風來襲、強烈地震甚至戰爭時局部電力損毀時,立即由附近電廠來支應,更重要的是,可為未來全島推動電動車預作準備,為全世界的一大創舉。

政府應計算出市電同價之公式,並算出不同光電轉換率而訂出單/多晶矽,甚或薄膜矽及CIGS出廠價,由於目前多晶矽價格非常低,電廠建置成本也跟著降低,此時政府可利用土地資源與民間電力業者合作以BOT方式建立電廠,最重要的是,政府在收購電力時,不僅不需要補助,台電仍有利可圖,至於民間業者當然是將本求利;此時政府的角色扮演以及策略推動決定了未來國家建設,同時也帶領國內太陽能電池產業開創一個固定的出海口。

A、B級電廠設立時應配合交通部觀光局,考慮觀光產業發展外,進而推動新市鎮之發展,讓未來電動車穿梭在其間。

至於C、D級電廠,政府推動獎勵策略時,可要求光電轉換率在20%以上,因為有使用面積之限制,必須要提高效能;在此一政策引導下,國內太陽能電池廠可投資發展高效率HIT(異質結)電池,由於其關鍵設備之PECVD及PVD甚至n型單晶矽材料上,台灣均可生產,此刻政府須正視並掌握難得出現的市場契機,一舉將台灣推上全球太陽能產業王國,成為未來全球各地興建太陽能電廠的最佳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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