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歐盟獲價格共識

作者: 記者李書良╱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李書良╱綜合報導】

僵持數月後,中國大陸與歐盟之間的太陽能「雙反」(反傾銷、反補貼)貿易爭端終於和解。歐盟委員會在當地時間2日宣布,正式批准中歐太陽能貿易爭端的「價格承諾」協議,該協議獲得歐盟28個成員國支持,並將於本周二(6)日開始實施。

新華網昨(3)日援引歐盟聲明稱,歐委會通過的決議包含兩部分,一是接受大陸太陽能電池出口商提交的「價格承諾」方案,二是對那些參與該方案的大陸企業免徵臨時反傾銷稅。

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稍早前表示,很多大陸太陽能企業同意,為出口至歐盟的太陽能產品設置最低限價,而這些企業對歐出口額佔大陸對歐太陽能產品出口總額的70%;同意遵守「價格承諾」的大陸企業無需繳納懲罰性關稅,反之沒有參加協議的企業,則需向歐盟繳47.6%的反傾銷稅。此份「價格承諾」的有效期將持續至2015年底。

據新浪網報導,目前歐盟成員國內自產的太陽能元件價格每瓦在0.6~0.7歐元,大陸企業稍早提出的價格底線在每瓦0.5~0.54歐元。如果以此次中歐太陽能價格承諾底線在每瓦0.57歐元來計算,未來大陸企業在向歐盟出口太陽能元件時,相當於被徵收5.5%~14%的關稅。

分析人士認為,當前大陸太陽能產業正面臨嚴峻的情勢,就算遵守「價格協議」需要付出代價,但也因此保留了歐盟這個出口大市場,大陸的太陽能產品仍可銷往歐洲。

過去,大陸輸往歐盟的太陽能電池板產品,因為相較歐盟產品價格低廉,市占率一度達歐盟7成左右。前年大陸太陽能電池板輸歐涉210億歐元產品,這引起歐洲當地企業不滿,2年前開始不斷申訴,認為大陸業者因政府補貼獲益,要求歐盟調查。

去年9月、11月,歐盟正式分別啟動「雙反」調查,今年6月6日歐盟已先行開徵過渡稅11.8%,一旦雙方談判失敗,8月6日起將歐盟將對大陸相關產品徵收平均46.7%的高關稅。歐盟的大動作一度引來雙方關係緊張,例如大陸為求反制,也對歐盟輸往大陸的葡萄酒祭出「雙反」調查。不過在昨日雙方達成和解後,太陽能貿易爭端暫時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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