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晚報 – 2013年4月4日 下午10:41
【記者林香織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昨(3)日於市政會議通過太陽能光電設施修正辦法,將原訂百分之50的設置面積,放寬為屋頂全部面積、露臺、天井與外牆均可申設,去年通過民間申請件數為280件,數量全台居冠,放寬規定通過後,民間申設總件數可望增至400件,太陽能光電設施總面積估計可達8萬坪。
劉世芳表示,高雄去年突破建築法令,首創屋頂可設置4.5公尺高的太陽能光電,執行後成效良好,釵h民間單位建議再放寬設置規定,市府於上午市政會議通過放寬標準,從原本的百分之50申設面積,放寬到屋頂全部面積及建物外牆等其他範圍均可設置。
工務局長楊明州補充說明,高市去年4月配合綠建築自治條例發佈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辦法後,高雄設置量高達全台2成,去年民間申設共通過280件,數量全台第一,截至目前為止,已有5萬坪屋頂面積設置太陽能光電,不僅減少屋頂違建,亦有助於高雄天際線美觀。
楊明州指出,原辦法規定僅一半的屋頂面積可設置太陽能光電,因應實際需求,今年修正規定,在不妨礙消防安全原則下,開放建築物全部屋頂面積均可設置,另也增加露臺、天井上方、外牆等處申設,免計入建築容積。此修正規定將送內政部提案,通過後,今年受理案件數可望增加至400案,設置總坪數將達8萬坪。
為服務有意申辦的民眾及業者,市府工務局也結合經濟部能源局,於市府四維行政中心5樓成立專案辦公室,提供免費體檢太陽能光電和單一窗口諮詢服務。高市今年度已於3月28日開辦光電補助,每峰瓩(KWp)補助8000至13000元,每一申請案及申請人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60萬元為限。
另外,市政會議亦正式通過訂定4月7日為高市「言論自由日」,以紀念台灣民主先驅鄭南榕先生為捍衛言論自由與人權而犧牲,盼身在人權城市的每一位高雄市民,都能省思民主與言論自由的重要意義。20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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