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電 設置規定放寬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4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去年突破建築法令,首創屋頂可設置四.五公尺高的太陽能光電,許多民間單位建議再放寬設置規定;市政會議昨通過露台、天井與外牆均可申設,預估今年民間申設總件數可增加到四百件,太陽能光電設施總面積可達八萬坪。

工務局長楊明州說,高雄市去年四月配合綠建築自治條例,發佈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辦法,不過,原辦法規定僅一半的屋頂面積可設置太陽能光電,因應實際需求,市府今年修正規定,在不妨礙消防安全原則下,開放建築物全部屋頂面積均可設置,另增加露台、天井上方、外牆等處也可申設,免計入建築容積。

此修正昨天經市政會議通過,近期將向內政部提案,爭取放寬設置。

高雄市今年度的太陽能光電補助已開始受理申請,每峰瓩(KWp)補助八千至一萬三千元,每一申請案及申請人最高補助金額以六十萬元為限,詳情可洽336-8333轉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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