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記者王中一╱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3月1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王中一╱台北報導】
太陽能產業的國際貿易戰煙硝味瀰漫,由歐盟發動的對中國大陸太陽能業者的雙反案,與中國大陸對歐美多晶矽產業雙反報復,都可望在3月公布。由於成案幾乎已告確定,而台廠處於暴風圈之外,加上擁有相當強大的矽晶圓和電池端製造能力,因此也被視為貿易戰開打後「唯一的受惠者」,走出與各國太陽能業者完全不同的道路。
由歐盟所發動、對中國大陸太陽能業者的雙反,因涵蓋的範圍遍及矽晶圓、電池和模組,相較於美國的雙反案僅侷限於電池端,可說威力高出數倍。若真的成案,對於中國大陸太陽能產品直接輸往歐洲幾乎是判了死刑。
研調指出,中國大陸業者未來只能透過赴北非、中東設廠方式,才得以規避雙反限制,但又卡在太陽能廠幾乎都缺銀彈奧援,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轉單給台廠出貨,台廠因此意外成了歐盟雙反案的受惠者。
另一方面,由中國大陸所發動、對歐美多晶矽廠的雙反,除了「面子」上的報復之外,其實還是為了解救大陸本土的多晶矽廠之困境,其中又以背景雄厚的保利協鑫(GCL)受惠最大。
業界指出,一般認為判決結果對歐美多晶矽的進口稅率將在20~40%水準。
而國內的電池廠當中,太極(4934)與保利協鑫的關係最為密切,雙方還共同在大陸舉行過記者會,而且太極股權高度集中,光是母集團廣運的持股就逾6成,若保利協鑫要入股台廠,就以太極的難度最低,因此市場此一傳言也一直不斷。
但如此一來,除了有利於大陸本土的多晶矽廠之外,其實對於當地的矽晶圓和電池廠來說,無疑成本又墊高了一層,而這些廠商與國際多晶矽大廠所簽訂的長約仍得照走,因此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直接將長約的多晶矽委由台系的矽晶圓、電池廠生產,然後直接對歐美出貨,意味台廠又成了中國雙反案的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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