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4月18日 上午12:28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不顧反核民意高漲,國民黨立委李慶華執意提出核四公投案,預定19日表決,309全台廢核大遊行發起團體組成的「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痛斥國民黨透過公投決定核四命運,根本是陷阱,看似人民作主,實際上公投制度設計充滿瑕疵,具有雙重高門檻,目的是封殺反核民意。「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將在19日號召民眾,拉起封鎖線、包圍立法院,要求立法院停建核四,拒絕鳥籠公投。
▲(左起)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徐偉群、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永社秘書長高涌誠律師四人,17日召開記者會認為,目前公投命題及雙重門檻問題,讓公投成為鳥籠公投。(圖文/姜林佑)
直接停建不違憲
「無論由行政院或立法院直接停建核四,都沒有違憲的問題!」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也是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徐偉群語氣堅定地說。先前總統馬英九宣稱「經立法院決議停建公投違憲」,理由是憲法第57條第2款「立法院決議移請行政院覆議」的規定,已被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凍結,徐偉群駁斥此說法。他指出,立法院本來就有決議權,可以直接決定核四是否續建,和違憲是兩回事。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補充,雖然立法院的決議沒有法律拘束力,得以制衡行政權,不過立法院仍有其他權限,包含議決法律案、預算案等手段,可以改變行政院的重大決策,立法院有權決定核四是否續建。
徐偉群也反駁,執政黨以大法官釋字520號解釋,提出「行政院直接停建核四違憲」的說法。徐偉群指出,在大法官釋字520號解釋中,僅表明倘若行政院停建核四,需要經由一定程序進行,但沒有提及違憲疑慮,由此看來,執政黨的「違憲說」是曲解憲法,支持行政院無法停建核四,僅能交付公投的立場,意圖混淆視聽。
現行制度有缺陷
目前的公投制度遭外界諸多批評,尤其是雙重門檻:投票率超過50%,並且同意公投主文的有效票超過50%,才會通過。國民黨提出的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核四廠停止興建不得運轉?」徐偉群批評,該命題已經顛倒責任政治的原則,依據公投法複決的概念,應是政府將現行政策交由公民再確認,然而,國民黨提出的命題,不是檢驗自身續建核四的政策,反而是檢驗反核民意,顯然踐踏責任政治的原則。
徐偉群質疑國民黨不顧責任政治,堅持反向命題主文,期望達到政治操作目的,然而,現行公投法有高門檻瑕疵,屆時若因門檻而沒有通過公投,不應作為續建依據,應是回到代議政治解決。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強調,廢核團體不是反對以公投決定核四是否續建,而是反對有缺陷的公投設計。執政黨執意依照現行的公投決定核四案,擺明推動續建,這是已經寫好的腳本,依照時程推算,倘若4月在立院過關,10月完成核四安檢,11月便能舉辦公投,顯見這是一連串充滿政治算計的陷阱,因此,廢核團體將在19日立院表決核四公投案之際再度動員,向立委施壓,要求立即停建核四,順從廢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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